第一千六百四十一章 行乞(1 / 2)
一样米,百样人。
刘光福的声音之中充满了怨恨,那是对自己过去生活在底成,非打即骂导致的结果,他的悲剧的来源不是外人,而是二大爷亲手造成的。
“我错了?”
二大爷敲打着脑壳。
无地自容。
“过去的事情,你们哥两为何还一直执念不忘,你们现在过的日子难道差吗,依我看,两人过的生活比现在的我还强上一点。”
傻柱客套道。
讪讪一笑的脸上。
洋溢的可能也就是旁观者不知他们受到苦,在这里胡乱狂吠,
“傻柱,你当初不也是将何大清给赶出家门吗,现在也是你自己无处可去,还是何大爷收留的你,如果没有何大爷,你在何处啊?”
刘光福自嘲一笑。
彻底的将傻柱的遮羞布给扯下来。
当他站在这里诉说着他们的不是的时候,可曾想过自己也是何大清庇护的一员,何大清可能也是在为自己年轻时候的荒唐在赎罪。
才让傻柱回来的吧。
....
“这?”
傻柱脸色一红,宛若充血一般,被刘光福彻底的戳中了心思,他也是何大清因为歉意才让他过来,勉强和好的人吧。
“这是伱们的家事?”
“刘光福,你怎么还想牵连到我们身上,不管如何,血缘关系是不会改变的,何大爷跟柱子是一家人,难道不应该生活在一块吗?”
秦淮茹连忙辩解道。
再说下去,傻柱也就没脸见人了。
“是啊。”
二大爷还有一些侥幸。
可完全忘记了刘光福可不会跟他有什么好说的。
“那也是何大清在付出,傻柱不过是在捡了一个便宜罢了,如果没有何大爷收养何哲,哪里有他现在的风光。”
“三十年后,或许没人理他,冻死在石桥门墩下,未成可知?”刘光福自嘲一笑。
傻柱也是命好,在最落魄的时候,还有何大清安然醒悟,重整旧山河,买了不少的产业,都留给何哲,好歹也留下了一份香火情缘。
“你....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秦淮茹不悦道。
自己明明也是受害者,怎么将秦淮茹一家人比喻成豺狼虎豹,这吃干抹净,就会将人一脚踹开,虽然她曾建宁也动心过。
“别生气。”刘光福走到秦淮茹的身边。小声的嘀咕道。
“半路夫妻,几乎都是贼。”
“秦姐,你难道没有想过有一天傻柱干不动活了,然后将他给踢开,不要成为棒梗的累赘,可怜的是他走得早了。”
“你现在也没有可以依靠的人,两个人勉强度日,仅此而已。”
刘光福宛若恶魔一般,将秦淮茹的内心看的通透。
“别套近乎,”
秦淮茹婉儿一笑,解释道:“我跟你可不一样,你这人枉顾腈纶,血脉不存,明明是一家人,非要分一个死活。你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你是不是忘记了,你也是一個上门女婿。”
“是啊。”
“多谢秦姐的提醒,所以我也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不能只看着贼吃肉,背地里的贼可能也会挨打,年轻的时候,磨难太多,悔恨的事情也不少。”
刘光福自嘲一笑。
“可是在这件事上,我是不会退步的,谁是最大的受益者,谁就应该站出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当初我可是一分钱都没有从家里拿走,凭什么他们现在过来强求我啊。”
刘光福反问道。
“二大爷,这事情是真的吗?”
傻柱有些迟疑,这一碗水是不是太过于偏心,这也为何三大爷一家可以和睦相处,到他的身上,则是一地鸡毛啊。
“真的。”
虽然刘海中不想承认,可当看到刘光福憎恶的目光,他也只能低下头,委屈的哭泣,滴滴泪水,随着手帕留下。
猩红的双眸。
无声的哭泣。
谁能想过他们的苦涩。
曾经寄予厚望的家伙,最后竟然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但凡是他有一点的本事,争气一点,也不至于被媳妇赶出家门。
在街道上行乞。
一点的自尊心都不要。
宛若一个废人。
“怎么不说了?”
刘光福宛若一个斗胜的王者一样,挖着鼻孔,不屑的看了一眼四周:“何大爷,不知道你有什么可对我说的。”
“没有。”
何大清连忙摆手。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既然是二大爷自己造的孽,那你自己承担,我们不过是外人,最多也就是劝说一下,除此之外。一点的帮扶。偏心也不会有。”
“谢谢你们的谅解。”
可能觉得无趣。
刘光福看看手腕,已经接近一点,饭菜可能也吃不上了,索性摆摆手,朝着门口走去。
“别找我。”
说罢。
刘光福冷淡的离开,周围的邻居,面面相觑,也不知该如何将人挽留,毕竟当初刘海中做的太过分,以刘光福不是刘家人为理由。
直接剥夺了他的名额。
“多么的讥讽啊。”
许久,沉默寡言的刘光天冷笑的看了一眼自家的糟老头子,现在只能指望刘光齐一个人,现实的情况,刘光齐都想要让二大爷接济一下。
哪里有多余的东西给他啊,
“刘光天,你可跟刘光福不一样,你当初不也是拿走了自己的一份吗?”秦淮茹回过神,可不能看着二大爷无家可归。
这要不然十有八九也会牵扯到自己的身上。
以傻柱的爱心泛滥,很有可能看到刘海中无人照顾,甘心当一个傻白甜,最后还要承担照顾二大爷两人的责任,给自己增加包袱。
他已经不在吃香。
“我...?”
刘光天无奈的摇摇头。
“不一样的,我那一份是自己花钱买的,根本不是他给我的,当初为了帮衬刘光齐,他HIA将我那一份咪下来。”
刘光天话音未落。
刘光齐立马不乐意。
“那时候不过是你趁人之危,我可没有答应你什么事情?”刘光齐冷哼道。
“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