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一来就打晕老板千金可还行(1 / 2)
猫鼬到底说了什么,只有苏苗知道。
任沈浪怎么问也没问出来,只能作罢。
晚上十点,欢迎沈浪入职的饭局即将结束。
星耀酒店顶层的大平层露台上面。
沈浪、大佛、王晓爽摆脱众人,坐在这里喝酒。
晚宴上,文昌玉并没有出现,更别说星耀集团的老板。
并让沈浪奇怪的是,叶欢的死并没有掀起任何波澜,来参加晚宴的人更是习以为常。
大家笑里藏刀,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互相恭维扯皮了一个晚上。
现在没了外人,王晓爽已经忍不住问了起来。
“大佛哥,叶欢死了,公司真的不找我们麻烦?"
他现在已经大概知道,大佛和浪哥应该是有同样目的人,问话也没了顾忌。
苏苗抿了一口白兰地,冷笑说道。
“找你们什么麻烦?薄情寡义就是星耀集团最好的代名词!叶欢死了,文豪或许就能上位,文豪死了,他的小弟就能往上爬!”
“这帮脑袋绑在裤腰带上的家伙,做梦都巴不得身边的人赶紧死掉!”
王晓爽浑身打了个哆嗦,才明白深入虎穴的滋味不太好受。
就刚刚,十几个家伙还跟他称兄道弟,笑着敬酒,让他受宠若惊。
若哪天犯了错误,这些人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崩了自己。
呆在这里,时刻都会朝不保夕,宛如行走在钢丝绳上。
“浪哥,你接下来什么打算?”
他摸了摸鼻子,转头问起沈浪。
沈浪一直没有说话,心事重重地看着外面的夜景。
这里是简寨国最高的地方,可以俯瞰整个简寨国都城全貌。
甚至极目远眺,远处的灯火通明的简寨国王宫,以及王宫里的森严守卫,都尽收眼底。
听说,那里住着简寨国国王和他的独女。
沈浪今夜喝了不少的酒,状态微醺,眯眼看着远处的王宫。
莫名的想回家,莫名想起了一个人。
“浪哥,浪哥……”
王晓爽见他发愣,忍不住推了推他。
沈浪身体一晃,才转过脑袋没好气道。
“干什么,没看到楼下正演劲爆场面呢,打扰我干啥?”
“哪里,哪里?”
大佛和王晓爽马上凑了过去,大失所望。
一个狗子正趴在另一只狗子身上,进行友好交流。
“浪哥,你是真无聊啊!”
王晓爽撇撇嘴,端起桌上的酒一饮而尽。
沈浪皱了皱眉头说道:“好了,晓爽,钱也赢了,死也死过了。我让大佛安排你,明天离开简寨国,回大夏去!”
王晓爽脸色一苦。
“别啊,浪哥,文豪刚让我负责接国内来的同胞,你把我撵回去干啥?”
就在刚刚,文豪让王晓爽跟着他混,以后负责接偷渡来的人并培训他们。
甚至还给了他一只武器让他防身。
王晓爽的意志满,正要走马上任,不想要被沈浪撵回家了。
“接个屁的人,就你的智商,两天就要绷不住露馅,到时候去跟叶欢作伴去吗?”
王晓爽一脸悻悻,“可我要离奇失踪,他们不得找我啊!找不到还得追查我怎么跑的?浪哥,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啊!”
沈浪懒得理他,坚持让他赶紧滚蛋。
苏苗却叹气劝道:“姐夫,他走不了了,星耀集团已经将他在编入册。要跑了,行动组还得负责灭口,还不如现在杀了他省事。”
沈浪顿时说不出话了。
“这……你小子迟早埋在这里!”
他气得说不出话,狠狠瞪了王晓爽一眼。
王晓爽嘿嘿一笑,偷偷冲大佛竖了个拇指。
死过一次的人,胆子都大了许多,更何况不止死了一次。
短短两天的经历,让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少年快速成长起来。
他现在满心只想剿灭星耀集团,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也不害怕。
或许少年热血在身体里作祟,苏苗都不由心里暗赞,这家伙是块料子。
“那你记住,从今天开始,严禁喝酒!”
沈浪见他走不了,只好夺过酒杯,将酒水撒到地上。
王晓爽不像他和苏苗一样,心智坚韧,一旦喝醉很容易说出一切。
王晓爽自然点头,刚要答应。
“咦,我听到有人说严禁喝酒?谁不让喝酒,告诉我啊!我帮他撑腰!”
突然,一阵香风飘来,伴随着夹生的大夏语。
谁也没意识到,露台上突然多了一个女人。
三人心中一紧,回头看去。
“欧小姐?您怎么也来参加宴会了?”
苏苗看清来人后,慌忙站了起来,连连给沈浪使出眼色。
沈浪也看到了她。
“嘻嘻,我不能来吗?听说公司新来了两名员工,爸爸太忙,让我过来见个面。”
黑暗处走出一个女人,一身猩红色大裙,一头干练的短发,身材瘦小。
五官虽精致小巧,但刀锋一般的嘴唇显露出一种绝情和刻薄。
双眼妩媚,在黑夜中透出一丝精明强干,任谁也不敢轻视。
“浪哥,这是公司老板的千金,欧诺澜,欧大小姐。现在是电销部负责人。”
苏苗忙向沈浪介绍起来。
老板女儿?
沈浪颇感兴趣地站起了身,打量对方。
这是他第一次接触到星耀集团老板身边最近的人。
听苏苗说过,星耀集团的老板就一个闺女,还没结婚。
一直负责集团的电信诈骗工作,没想到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
“你叫沈浪,高高大大的,又帅,没想到,真没想到。”
欧诺澜颇有兴趣的看着沈浪,想到公司的传言,扯动嘴角笑了。
沈浪懵逼地点了点头:“有何贵干啊,欧小姐?”
欧诺澜围着他转了个圈。
“听说,你和大佛是旧识,今天却为了活下来,冲他连开五枪?”
沈浪苦笑一声,“没办法,欧小姐,都是为了活命,大佛运气不好的话,也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