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蹲大狱(二)(1 / 2)
“你私自强行摊派每个员工集资500元,就是违反了国家的金融政策……非法集资就是犯罪!”
“同志,我们店员工集资是本着自愿的,不是强行摊派;每个员工最多只能集资500元,这是为了改善店里的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也是为了凝聚店里职工之心及认同感、归属感的方法,而且集资的钱一直在店里的账户上,没有诈骗的实质,怎能算非法集资呢?……”
范建新开始向这些审讯人员普法,侃侃而谈: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范建新在搞集资前,就看了相关的法律条文。他们店连后招收的临时工在内,也只有二十几人,作为一个集体性质的商店,吸收公众存款达一百五十户以上才能往这一条上靠。
……
第一次审讯,终于在审讯者倍感疲劳和没有实质性结果中结束。范建新也体会了什么叫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古话。
范建新被关在派出所一间临时的拘留室里。
他被推进拘留室,看到里面还有三个被拘留的人。
一个因调戏妇女被抓进来的,另外两个是扒手。
范建新有点无奈,前一世,他过的很不好,很窝囊,很纠结……可从没有被关进公安机关。
这叫什么事啊!
后世的派出所是禁止设置拘留室的,像他这样的经济案件,也不会使用手铐,更不会被审讯人员殴打……
这一切,都是时代的局限性。
这些审讯人员,最终会怎样给他定性,范建新也没有底。
两个月前,范建新的记忆在临河省的水埠镇因第二次车祸而“撞击”回来,人就像是来到了电影里刻意“做旧”似的八十年代的场景里一样,周围的一切感觉既陌生又熟悉。
场景里的人物和事情,却是鲜活的,真实的,而只有他却像穿越了时空一样。
他从最初的诧异、不解,很快就感到庆幸!
他重生了。
他偷盗了光阴。
他的灵魂加持到三十几年前他还年轻的身躯中。他拥有了上帝的视角,拥有了先知的睿智,拥有了生活的底牌……
他当然想有个精彩的人生。
可,仅折腾近两个月,他就被公安人员收审了。
范建新蹲在拘留室地上,背靠着墙,脸色深沉,眼神游离,头脑中却开始思考此事的前因后果。
他想到了杨淼。
这一世,他一再避免与杨淼的接触,可冥冥之中似乎有只无形之手,总是想把他与她往一块凑……
真是阴魂不散啊!
他有些唏嘘,有些感慨,难道这世上真的存在孽缘一说?
前世,他离婚的时候,才彻底的了解了杨家。
今世,正是他头脑中留有这段记忆,他想远离杨家的人,不愿意接触杨淼。从本心上来说,哪怕是让他与杨家人虚以委蛇,与那杨淼逢场作戏,甚至白嫖,他也不愿意!
但,他还是理性的选择找杨银建承包了跃进面粉厂的粮油商店,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沾染上杨家。
他的非凡的经营能力,赚钱能力,必然引来杨家和杨淼的关注。
当他在杨淼递过来的情书上,写上三个红色的大“滚”字,他就为关进这里,播下了种子。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他会不会被判刑,他也不知道。
他被关到这里,杨银建不可能不知道,他想。按照现在的体制,他作为一个国营大厂的厂长,厂里的职工,哪怕是个临时工,被执法人员带走,是要经过厂领导的,厂保卫科应参与的。
何况,他还是一个厂里任命的粮油商店的副主任。
保卫科的人员他没见到,只见到杨磊和刘助理带着的执法人员和一群如饿狼般的门市部职工。
他们来的那一瞬间,他就知道他为什么会被拘留了。
无外乎,他钱挣得太多了,多的让人眼红,多的让人铤而走险,多的让人不要脸了……
而他又拒绝了杨厂长千金递过来的橄榄枝,这便失去了杨厂长这道保护自己的屏障。
杨家人?......
渐渐的一条前世的往事浮出脑海。
杨磊后来成为邵氏集团的大股东,具体是排在前第几位,他记不清了。但有一点,他可以肯定,凭着杨磊的财力、德行和能力,想成为大股东是绝无可能的事。
这说明杨银建,在跃进面粉厂破产并购中肯定起到了不小的作用,最后让杨磊成了实际的获利者,或说成了杨家的代持股者。
上辈子,自己遇到了男的盗、女的娼的一家人,你想不倒霉都不可能!
仅仅只让你戴顶绿帽子,没让你死于非命已算你幸运了!
前世已远去......今生,究竟该怎么做?
一股孤独感袭上范建新的心头,他感觉自己犹如一个裸游的人,海水突然退潮了!……
他失去了防御能力。
他想起华夏的第一任首富,牟期中。他的一生大起大落,最后落得首骗之称,锒铛入狱。
前世,他看过不少关于他的文章。
牟期中一生做了三件大事,三次锒铛入狱,服刑共计23年,直到76岁才重获自由。
让人惊叹不已的是,当年他在京城购买的264套房子,在他出狱时,价值早已过亿……
他的独到的眼光,不得不让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