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规矩?野心的开始(2 / 2)
他至今都记得,在他还弱小时,自己明明能跑。
但因为宋天星一句“你若不乖乖就范,休怪我祸及家人”,不得不跳出来,拼命拖延时间。
所以,他赌了。
他只是避开胸口要害,以宝血护住内腑。
在宋天星脑袋被轰爆的瞬间,再想引爆金丹,已经晚了。
可当时,金丹也已经达到了一个极限。
失去了主人控制,便宛如炸药,被点燃了引线。
曹光用分身将金丹挖出来,心惊胆跳,没有片刻迟疑,立刻激发了大挪移符。
结果,还好巧不巧,炸了元婴一个灰头土脸。
于靖邪司而言,宋天星可能是一个好巡检。
于普通修士而言,在双峰岛爆发诡异后,他第一个赶到,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或者完成任务后有多大奖励,他都算的上是一个好靖邪司成员。
但对曹光来说,他不管好坏,都是仇人。
无论前世还是修仙界,只要有团伙的地方,当你与团伙中的某人发生冲突,团伙中的另一人前来制裁你。
这都是件非常恶心人的事。
因为在大家眼中,那人只是奉命行事,本身并无过错。
至于犯错的那人,你可以打死,但不应该去打奉命行事的那人。
所以,个人在与成为团伙一份子的人、发生冲突时,不管实力是否高于对方,都经常会吃亏。
你输了,对方将你吃干抹净,你赢了,对方还有团伙撑腰。
你抓住了那人小辫子,那人说是听从团伙指令,你违背了团伙的规矩,所以他没错。
这就造成了博弈过程中,你的损失你真金白银的自己承担,而他若有损失,不过牺牲一些团体名声罢了。
从始至终,赢也憋屈、输更憋屈。
就像此刻的曹光。
宋天星在追捕他时,告诉过他,白冰即便有错,也只能由靖邪司内部惩处,外人动手,便是对靖邪司的挑衅。
但曹光想问,凭什么?
你们靖邪司的规矩,凭什么要管到老子头上?
就因为你们靖邪司强大,所以能给我制定规矩?
但老子的规矩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所以,当我比宋天星强大时,我的规矩,就盖过了靖邪司的规矩。
按照我的规矩,宋天星即便是个好人,也该死!
包括那位驻守双峰岛的元婴,不来招惹自己,便就算了。
但若想找场子,不管其是好是坏,等我强了,你就得死。
直到我的规矩,能压过整个靖邪司的规矩。
如果在整个过程中,靖邪司确实烂透了,我就是屠龙英雄。
我在成功无敌后,必然也要立规矩。
然后当有一天,新的少年,因对我的规矩不满,踏上抗争之路。
我就成了往日的恶龙。
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纵观古史,所有事物不过换了几个角色,轮回上演,不断循环。
谁叫规矩天然偏向制定者?
规矩越偏,循环周期越短。
制定者的实力越强大,对规矩不满却又无力反抗的底层修士,就会越麻木不仁。
天下大同,与乌托邦,只能无限逼近,却永远不可能实现。
曹光庆幸,他是修士,他有挂,只要不死,注定无敌。
他要做修仙界规矩的制定者。
一鲸落而万物生。
当他无敌时,每隔一段时间,就当巡猎天下,不能让一些修仙大族与宗门势力,帮他制定规矩。(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