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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一 志第四十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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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三

太祖下金陵,辟儒士范祖干、叶仪。克婺州,召儒士许元、胡翰等,日讲经

史治道。克处州,征耆儒宋濂、刘基、章溢、叶琛至建康,创礼贤馆处之。以濂

为江南等处儒学提举,溢、琛为营田佥事,基留帷幄预谋议。甲辰三月,敕中书

省曰:“今土宇日广,文武并用。卓荦奇伟之才,世岂无之。或隐于山林,或藏

于士伍,非在上者开导引拔之,无以自见。自今有能上书陈言、敷宣治道、武略

出众者,参军及都督府具以名闻。或不能文章而识见可取,许诣阙面陈其事。郡

县官年五十以上者,虽练达政事,而精力既衰,宜令有司选民间俊秀年二十五以

上、资性明敏、有学识才干者辟赴中书,与年老者参用之。十年以后,老者休致,

而少者已熟于事。如此则人才不乏,而官使得人。其下有司,宣布此意。”于是

州县岁举贤才及武勇谋略、通晓天文之士,间及兼通书律者。既而严选举之禁,

有滥举者逮治之。吴元年,遣起居注吴林、魏观等以币帛求遗贤于四方。洪武元

年,征天下贤才至京,授以守令。其年冬,又遣文原吉、詹同、魏观、吴辅、赵

寿等分行天下,访求贤才,各赐白金而遣之。三年,谕廷臣曰:“六部总领天下

之务,非学问博洽、才德兼美之士,不足以居之。虑有隐居山林,或屈在下僚者,

其令有司悉心推访。”六年,复下诏曰:“贤才国之宝也。古圣王劳于求贤,若

高宗之于傅说,文王之于吕尚。彼二君者,岂其智不足哉?顾皇皇于版筑鼓刀之

徒者。盖贤才不备,不足以为治。鸿鹄之能远举者,为其有羽翼也;蛟龙之能腾

跃者,为其有鳞鬛也;人君之能致治者,为其有贤人而为之辅也。山林之士德行

文艺可称者,有司采举,备礼遣送至京,朕将任用之,以图至治。”是年,遂罢

科举,别令有司察举贤才,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其目,曰聪明正直,曰贤

良方正,曰孝弟力田,曰儒士,曰孝廉,曰秀才,曰人才,曰耆民。皆礼送京师,

不次擢用。而各省贡生亦由太学以进。于是罢科举者十年,至十七年始复行科举,

而荐举之法并行不废。时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举,下至仓、库、司、局诸杂流,

亦令举文学才干之士。其被荐而至者,又令转荐。以故山林岩穴、草茅穷居,无

不获自达于上,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耆儒鲍恂、余诠、全思诚、张长年

辈,年九十馀,征至京,即命为文华殿大学士。儒士王本、杜斅、赵民望、吴源,

特置为四辅官兼太子宾客。贤良郭有道,秀才范敏、曾泰,税户人才郑沂,儒士

赵翥,起家为尚书。儒士张子源、张宗德为侍郎。耆儒刘堉、关贤为副都御史。

明经张文通、阮仲志为佥都御史。人才赫从道为大理少卿。孝廉李德为府尹。儒

士吴颙为祭酒。贤良栾世英、徐景升、李延中,儒士张璲、王廉为布政使。孝

弟李好诚、聂士举,贤良蒋安素、薛正言、张端,文学宋亮为参政。儒士郑孔麟、

王德常、黄桐生,贤良余应举、马卫、许安、范孟宗、何德忠、孙仲贤、王福、

王清,聪明张大亨、金思存为参议,凡其显擢者如此。其以渐而跻贵仕者,又无

算也。尝谕礼部:“经明行修练达时务之士,征至京师。年六十以上七十以下者,

置翰林以备顾问。四十以上六十以下者,于六部及布、按两司用之。”盖是时,

仕进无他途,故往往多骤贵者。而吏部奏荐举当除官者,多至三千七百馀人,其

少者亦至一千九百馀人。又俾富户耆民皆得进见,奏对称旨,辄予美官。而会稽

僧郭传,由宋濂荐擢为翰林应奉,此皆可得而考者也。洎科举复设,两途并用,

亦未尝畸重轻。建文、永乐间,荐举起家犹有内授翰林、外授藩司者。而杨士奇

以处士,陈济以布衣,遽命为总裁官,其不拘资格又如此。自后科

举日重,荐举日益轻,能文之士率由场屋进以为荣;有司虽数奉求贤之诏,而人

才既衰,第应故事而已。

宣宗尝出御制及赐诸大臣,以示风励。实应者寡,人

情亦共厌薄。正统元年,行在吏部言:“宣德间,尝诏天下布、按二司及府、州、

县官举贤良方正各一人,迄今尚举未已,宜止之。”帝以朝廷求贤不可止,自今

来者,六部、都察院、翰林院堂上官考试,中者录用,不中者黜之。荐举者益稀

矣。天顺元年诏:“处士中,有学贯天人、才堪经济、高蹈不求闻达者,所司具

实奏闻。”御史陈迹奏崇仁儒士吴与弼学行,命江西巡抚韩雍礼聘赴京。至则召

见,命为左谕德。与弼辞疾不受。帝又命李贤引见文华殿,从容顾问曰:“重卿

学行,特授宫僚,烦辅太子。”与弼固辞。赐宴文华殿,命贤侍宴,降敕褒赉,

遣行人送归,盖殊典也。至成化十九年,广东举人陈献章被荐,授翰林院检讨,

而听其归,典礼大减矣。其后弘治中浙江儒士潘辰,嘉靖中南直隶生员文征明、

永嘉儒士叶幼学,皆以荐授翰林院待诏。万历中,湖广举人瞿九思亦授待诏,江

西举人刘元卿授国子监博士,江西处士章潢仅遥授顺天府训导。而直隶处士陈继

儒、四川举人杨思心等虽皆被荐,下之礼部而已。崇祯九年,吏部复议举孝廉,

言:“祖宗朝皆偶一行之,未有定制。今宜通行直省,加意物色,果有孝廉、怀

才抱德、经明行修之士,由司道以达巡按,覆核疏闻,验试录用。”于时荐举纷

纷遍天下,然皆授以残破郡县,卒无大效。至十七年,令豫、楚被陷州县员缺悉

听抚、按官辟选更置,不拘科目、杂流、生员人等。此则皇遽求贤,非承平时举

士之典。至若正德四年,浙江大吏荐馀姚周礼、徐子元、许龙,上虞徐文彪。刘

瑾以四人皆谢迁同乡,而草诏出于刘健,矫旨下礼等镇抚司,谪戍边卫,勒布政

使林符、邵宝、李赞及参政、参议、府县官十九人罚米二百石,并削健、迁官,

且著令,馀姚人不得选京官。此则因荐举而得祸者,又其变也。

任官之事,文归吏部,武归兵部,而吏部职掌尤重。吏部凡四司,而文选掌

铨选,考功掌考察,其职尤重。选人自进士、举人、贡生外,有官生、恩生、功

生、监生、儒士,又有吏员、承差、知印、书算、篆书、译字、通事诸杂流。进

士为一途,举贡等为一途,吏员等为一途,所谓三途并用也。京官六部主事、中

书、行人、评事、博士,外官知州、推官、知县,由进士选。外官推官、知县及

学官,由举人、贡生选。京官五府、六部首领官,通政司、太常、光禄寺、詹事

府属官,由官荫生选。州、县佐贰,都、布、按三司首领官,由监生选。外府、

外卫、盐运司首领官,中外杂职、入流未入流官,由吏员、承差等选。此其大凡

也。其参差互异者,可推而知也。初授者曰听选,升任者曰升迁。选人之法,每

年吏部六考、六选。凡引选六,类选六,远方选二。听选及考定升降者,双月大

选,其序定于单月。改授、改降、丁忧、候补者,单月急选。其拣选,三岁举行。

举人乞恩,岁贡就教,无定期。凡升迁,必满考。若员缺应补不待满者,曰推升。

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由廷推或奉特旨。侍郎以下及祭酒,吏部会同三品以上

廷推。太常卿以下,部推。通、参以下吏部于弘政门会选。詹事由内阁,各衙门

由各掌印。在外官,惟督、抚廷推,九卿共之,吏部主之。布、按员缺,三品以

上官会举。监、司则序迁。其防边兵备等,率由选择保举,付以敕书,边府及佐

贰亦付敕。蓟辽之昌平、蓟州等,山西之大同、河曲、代州等,陕西之固原、静

宁等六十有一处,俱为边缺,尤慎选除。有功者越次擢,误封疆者罪无赦。内地

监司率序迁,其后亦多超迁不拘次,有一岁中四五迁、由佥事至参政者。监、司

多额外添设,守巡之外往往别立数衔,不能画一也。在外府、州、县正佐,在内

大小九卿之属员,皆常选官,选授迁除,一切由吏部。其初用拈阄法,至万历间

变为掣签。二十九年,文选员外郎倪斯蕙条上铨政十八事,其一曰议掣签。尚书

李戴拟行报可,孙丕扬踵而行之。后虽有讥其失者,终明世不复更也。洪武间,

定南北更调之制,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其后官制渐定,自学官外,不得官本省,

亦不限南北也。初,太祖尝御奉天门选官,且谕毋拘资格。选人有即授侍郎者,

而监、司最多,进士、监生及荐举者,参错互用。给事、御史,亦初授升迁各半。

永、宣以后,渐循资格,而台省尚多初授。至弘、正后,资格始拘,举、贡虽与

进士并称正途,而轩轾低昂,不啻霄壤。隆庆中,大学士高拱言:“国初,举人

跻八座为名臣者甚众。后乃进士偏重,而举人甚轻,至于今极矣。请自授官以后,

惟考政绩,不问其出身。”然势已积重,不能复返。崇祯间,言者数申“三途并

用”之说。间推一二举人如陈新甲、孙元化者,置之要地,卒以倾覆。用武举陈

启新为给事,亦声名溃裂。于是朝端又以为不若循资格。而甲榜之误国者亦正不

少也。

给事中、御史谓之科道。科五十员,道百二十员。明初至天顺、成化间,进

士、举贡、监生皆重选补。其迁擢者,推官、知县而外,或由学官。其后监生及

新科进士皆不得与。或庶吉士改授,或取内外科目出身三年考满者考选,内则两

京五部主事、中、行、评、博,国子监博士、助教等,外则推官、知县。自推、

知入者,谓之行取。其有特荐,则俸虽未满,亦得与焉。考选视科道缺若干,多

寡无定额。其授职,吏部、都察院协同注拟,给事皆实补,御史必试职一年始实

授,惟庶吉士否。嘉靖、万历间,常令部曹不许改科道,后亦间行之。举贡、推、

知,例得与进士同考选,大抵仅四之一。嘉靖间,尝令监生与选。已罢不行。万

历中,百度废驰。二十五年,台省新旧人数不足当额设之半。三十六年,科止数

人,道止二人。南科以一人摄九篆者二岁,南道亦止一人。内台既空,外差亦缺,

淮、扬、苏、松、江西、陕西、广东西、宣大、甘肃、辽东巡按及陕西之茶马,

河东之盐课,缺差至数年。给事中陈治则请急考选,不报。三十九年,考选疏上,

复留中不下。推、知拟擢台省,候命阙下,去留不得自如。四十六年,掌河南道

御史王象恒复言:“十三道御史在班行者止八人,六科给事中止五人,而册封典

试诸差,及内外巡方报满告病求代者踵至,当亟议变通之法。”大学士方从哲亦

言:“考选诸臣,守候六载,艰苦备尝。吏部议咨礼部、都察院按次题差,盖权

宜之术。不若特允部推,令诸臣受命供职,足存政体。”卒皆不报。至光宗初,

前后考选之疏俱下,而台省一旦森列矣。考选之例,优者授给事中,次者御史,

又次者以部曹用。虽临时考试,而先期有访单,出于九卿、台省诸臣之手,往往

据以为高下。崇祯三年,吏部考选毕,奏应擢给事、御史若干人,而以中书二人

访单可否互异,具疏题请。帝责其推诿,令更确议,而不责访单之非体也。京官

非进士不得考选,推、知则举贡皆行取。然天下守令,进士十三,举贡十七;推、

知行取,则进士十九,举贡才十一。举贡所得,又大率有台无省,多南少北。御

史王道纯以为言。帝谓用人当论才,本不合拘资格,下所司酌行之。初制,急缺

风宪,不时行取。神宗时,定为三年,至是每年一举。帝从吏部尚书闵洪学请,

仍以三年为期。此选择言路之大凡也。

保举者,所以佐铨法之不及,而分吏部之权。自洪武十七年命天下朝觐官举

廉能属吏始。永乐元年,命京官文职七品以上,外官至县令,各举所知一人,量

才擢用。后以贪污闻者,举主连坐,盖亦尝间行其法。然洪、永时,选官并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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