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九 列传第二十七(1 / 2)
○钱唐(程徐) 韩宜可(周观政 欧阳韶) 萧岐(门克新) 冯坚 茹太
素(曾秉正) 李仕鲁(陈汶辉) 叶伯巨 郑士利(方徵) 周敬心 王朴
钱唐,字惟明,象山人。博学敦行。洪武元年,举明经。对策称旨,特授刑部
尚书。二年诏孔庙春秋释奠,止行于曲阜,天下不必通祀。唐伏阙上疏言:“孔子
垂教万世,天下共尊其教,故天下得通祀孔子,报本之礼不可废。”侍郎程徐亦疏
言:“古今祀典,独社稷、三皇与孔子通祀。天下民非社稷、三皇则无以生,非孔
子之道则无以立。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皆圣人也。然发挥三纲五常之
道,载之于经,仪范百王,师表万世,使世愈降而人极不坠者,孔子力也。孔子以
道设教,天下祀之,非祀其人,祀其教也,祀其道也。今使天下之人,读其书,由
其教,行其道,而不得举其祀,非所以维人心、扶世教也。”皆不听。久之,乃用
其言。帝尝览,至“草芥”“寇仇”语,谓:“非臣子所宜言”,议罢其
配享。诏:“有谏者以大不敬论。”唐抗疏入谏曰:“臣为孟轲死,死有余荣。”
时廷臣无不为唐危。帝鉴其诚恳,不之罪。孟子配享亦旋复。然卒命儒臣修云。
唐为人强直。尝诏讲,唐陛立而讲。或纠唐草野不知君臣礼,唐正色
曰:“以古圣帝之道陈于陛下,不跪不为倨。”又尝谏宫中不宜揭武后图。忤旨,
待罪午门外竟日。帝意解,赐之食,即命撤图。未几,谪寿州,卒。
程徐,字仲能,鄞人。元名儒端学子也。至正中,以明知名。历官兵
部尚书,致仕。明兵入元都,妻金抱二岁儿与女琼赴井死。洪武二年,偕危素等自
北平至京。授刑部侍郎,进尚书,卒。徐精勤通敏,工诗文,有集传于世。
韩宜可,字伯时,浙江山阴人。元至正中,行御史台辟为掾,不就。洪武初,
荐授山阴教谕,转楚府录事。寻擢监察御史,弹劾不避权贵。时丞相胡惟庸、御史
大夫陈宁、中丞涂节方有宠于帝,尝侍坐,从容燕语。宜可直前,出怀中弹文,劾
三人险恶似忠,奸佞似直,恃功怙宠,内怀反侧,擢置台端,擅作威福,乞斩其首
以谢天下。帝怒曰:“快口御史,敢排陷大臣耶!”命下锦衣卫狱,寻释之。
九年出为陕西按察司佥事。时官吏有罪者,笞以上悉谪屯凤阳,至万数。宜可
疏,争之曰:“刑以禁淫慝,一民轨,宜论其情之轻重,事之公私,罪之大小。今
悉令谪屯,此小人之幸,君子殆矣。乞分别,以协众心。”帝可之。已,入朝京师。
会赐诸司没官男女,宜可独不受。且极论:“罪人不孥,古之制也。有事随坐,法
之滥也。况男女,人之大伦,婚姻逾时,尚伤和气。合门连坐,岂圣朝所宜!”帝
是其言。后坐事将刑,御谨身殿亲鞫之,获免。复疏,陈二十余事,皆报可。未几,
罢归。已,复征至。命撰祀钟山、大江文;谕日本、征乌蛮诏,皆称旨,特授山西
右布政使。寻以事安置云南。惠帝即位,用检讨陈性善荐,起云南参政,入拜左副
都御史,卒于官。是夜大星陨,枥马皆惊嘶,人谓:“宜可当之”云。
帝之建御史台也,诸御史以敢言著者,自宜可外,则称周观政。
观政亦山阴人。以荐授九江教授,擢监察御史。尝监奉天门。有中使将女乐入,
观政止之。中使曰:“有命”,观政执不听。中使愠而入,顷之出报曰:“御史且
休,女乐已罢不用。”观政又拒曰:“必面奉诏。”已而帝亲出宫,谓之曰:“宫
中音乐废缺,欲使内家肄习耳。朕已悔之,御史言是也。”左右无不惊异者。观政
累官江西按察使。
前观政者,有欧阳韶,字子韶,永新人。荐授监察御史。有诏:日命两御史侍
班。韶尝侍直,帝乘怒将戮人。他御史不敢言,韶趋跪殿廷下,仓卒不能措词,急
捧手加额,呼曰:“陛下不可!”帝察韶朴诚,从之。未几,致仕,卒于家。
萧岐,字尚仁,泰和人。五岁而孤,事祖父母以孝闻。有司屡举不赴。洪武十
七年,诏征贤良,强起之。上十便书,大意谓:帝刑罚过中,讦告风炽。请禁止实
封以杜诬罔;依律科狱以信诏令。凡万余言。召见,授潭王府长史。力辞,忤旨,
谪云南楚雄训导。岐即日行,遣骑追还。岁余,改授陕西平凉。再岁致仕。复召与
钱宰等考定传。赐币钞,给驿归。尝辑;又取,
引律令为之解,合为一集。尝曰:“天下之理本一,出乎道必入乎刑。吾合二书,
使观者有所省也。”学者称“正固先生”。
当是时,太祖治尚刚严,中外凛凛,奉法救过不给。而岐所上书过切直,帝不
为忤。厥后以言被超擢者,有门克新。
克新,巩昌人。泰州教谕也。二十六年,秩满来朝。召问经史及政治得失。克
新直言无隐。授赞善。时绍兴王俊华以善文辞,亦授是职。上谕吏部曰:“左克新,
右俊华,重直言也。”初,教官给由至京,帝询民疾苦。岢岚吴从权、山阴张桓皆
言:“臣职在训士,民事无所与。”帝怒曰:“宋胡瑗为苏、湖教授,其教兼经义
治事;汉贾谊、董仲舒皆起田里,敷陈时务;唐马周不得亲见太宗,且教武臣言事。
今既集朝堂,朕亲询问,俱无以对,志圣贤之道者固如是乎!”命窜之边方。且榜
谕天下学校,使为鉴戒。至是克新以亮直见重。不数年,擢礼部尚书。寻引疾,命
太医给药物,不辍其奉。及卒,命有司护丧归葬。
冯坚,不知何许人,为南丰典史。洪武二十四年上书言九事:“一曰养圣躬。
请清心省事,不与细务,以为民社之福。二曰择老成。诸王年方壮盛,左右辅导。
愿择取老成之臣出为王官,使得直言正色,以图匡救。三曰攘要荒。请务农讲武,
屯戍边圉,以备不虞。四曰励有司。请得廉正有守之士,任以方面。旌别属吏,具
实以闻而黜陟之。使人勇于自治。五曰褒祀典。请敕有司采历代忠烈诸臣,追加封
谥,俾末俗有所兴劝。六曰省宦寺。晨夕密迩,其言易入,养成祸患而不自知。请
裁去冗员,可杜异日陵替之弊。七曰易边将。假以兵柄,久在边圉,多致纵佚。请
时迁岁调,不使久居其任。不惟保全勋臣,实可防将骄卒惰、内轻外重之渐。八曰
访吏治。廉干之才,或为上官所忌,僚吏所嫉。上不加察,非激劝之道。请广布耳
目,访察廉贪,以明黜陟。九曰增关防。诸司以帖委胥吏,俾督所部,辄加箠楚,
害及于民。请增置勘合以付诸司,听其填写差遣,事讫缴报,庶所司不轻发以病民,
而庶务亦不致旷废。”书奏,帝嘉之,称其知时务,达事变。又谓侍臣曰:“坚言
惟调易边将则未然。边将数易,则兵力勇怯。敌情出没,出川形胜,无以备知。倘
得赵充国、班超者,又何取数易为哉!”乃命吏部擢坚左佥都御史,在院颇持大体。
其明年,卒于任。
茹太素,泽州人。洪武三年,乡举,上书称旨,授监察御史。六年擢四川按察
使,以平允称。七年五月召为刑部侍郎,上言:“自中书省内外百司,听御史、按
察使检举。而御史台未有定考,宜令守院御史一体察核。磨勘司官吏数少,难以检
核天下钱粮,请增置若干员,各分为科。在外省卫,凡会议军民事,各不相合,致
稽延。请用按察司一员纠正。”帝皆从之。明年,坐累降刑部主事。陈时务累万言,
太祖令中书郎王敏诵而听之。中言:“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今所任
率迂儒俗吏。”言多忤触。帝怒,召太素面诘,杖于朝。次夕,复于宫中令人诵之,
得其可行者四事。慨然曰:“为君难,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于情事。
文词太多,便至荧听。太素所陈,五百余言可尽耳。”因令中书定奏对式,俾陈得
失者无繁文。摘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颁示中外。
十年,与同官曾秉正先后同出为参政,而太素往浙江。寻以侍亲赐还里。十六
年召为刑部试郎中。居一月,迁都察院佥都御史。复降翰林院检讨。十八年九月擢
户部尚书。
太素抗直不屈,屡濒于罪,帝时宥之。一日,宴便殿,赐之酒曰:“金杯同汝
饮,白刃不相饶。”太素叩首,即续韵对曰:“丹诚图报国,不避圣心焦。”帝为
恻然。未几,谪御史,复坐排陷詹徽,与同官十二人俱鐐足治事。后竟坐法死。
曾秉正,南昌人。洪武初,荐授海州学正。九年,以天变诏群臣言事。秉正上
疏数千言,大略曰:“古之圣君不以天无灾异为喜,惟以祗惧天谴为心。陛下圣文
神武,统一天下,天之付与,可谓盛矣。兵动二十余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于太
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创业与守成之政,大抵不同。开创之初,则行富国
强兵之术,用趋事赴功之人。大统既立,邦势已固。则普天之下,水土所生,人力
所成,皆邦家仓库之积;乳哺之童,垂白之叟,皆邦家休养之人。不患不富庶,惟
保成业于永久为难耳。于此之时,当尽革向之所为,何者足应天心,何者足慰民望,
感应之理,其效甚速。”又言天既有警,则变不虚生。极论、之
旨。帝嘉之,召为思文监丞。未几,改刑部主事。十年擢陕西参政。会初置通政司,
即以秉正为使。在位数言事,帝颇优容之。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
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李仕鲁,字宗孔,濮人。少颖敏笃学,足不窥户外者三年。闻鄱阳朱公迁得宋
朱熹之传,往从之游,尽受其学。太祖故知仕鲁名,洪武中,诏求能为朱氏学者,
有司举仕鲁。入见,太祖喜曰:“吾求子久,何相见晚也!”除黄州同知。曰:“
朕姑以民事试子,行召子矣。”期年,治行闻。十四年,命为大理寺卿。
帝自践阼后,颇好释氏教。诏征东南戒德僧,数建法会于蒋山。应对称旨者辄
赐金礻阑袈裟衣,召入禁中,赐坐与讲论。吴印、华克勤之属,皆拔擢至大官,时
时寄以耳目。由是其徒横甚,谗毁大臣。举朝莫敢言,惟仕鲁与给事中陈汶辉相继
争之。汶辉疏言:“古帝王以来,未闻缙绅缁流,杂居同事,可以相济者也。今勋
旧耆德咸思辞禄去位,而缁流憸夫乃益以谗间。如刘基、徐达之见猜,李善长、
周德兴之被谤,视萧何、韩信,其危疑相去几何哉?伏望陛下于股肱心膂,悉取德
行文章之彦,则太平可立致矣。”帝不听。诸僧怙宠者,遂请为释氏创立职官。于
是以先所置善世院为僧录司。设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觉义等官,
皆高其品秩。道教亦然。度僧尼道士至逾数万。仕鲁疏言:“陛下方创业,凡意指
所向,即示子孙万世法程,奈何舍圣学而崇异端乎!”章数十上,亦不听。
仕鲁性刚介,由儒术起,方欲推明朱氏学,以辟佛自任。及言不见用,遽请于
帝前,曰:“陛下深溺其教,无惑乎臣言之不入也!还陛下笏,乞赐骸骨归田里。”
遂置笏于地。帝大怒,命武士捽搏之,立死阶下。
陈汶辉,字耿光,诏安人。以荐授礼科给事中,累官至大理寺少卿。数言得失,
皆切直。最后忤旨,惧罪,投金水桥下死。
仕鲁与汶辉死数岁,帝渐知诸僧所为多不法,有诏清理释道二教云。
叶伯巨,字居升,宁海人。通经术。以国子生授平遥训导。洪武九年星变,诏
求直言。伯巨上书,略曰:
臣观当今之事,太过者三:分封太侈也,用刑太繁也,求治太速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强干弱枝,遏乱源
而崇治本耳。今裂土分封,使诸王各有分地,盖惩宋、元孤立,宗室不竞之弊。而
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亚于天子之都,
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
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议者曰:‘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
侈,岂有抗衡之理?’臣窃以为不然。何不观于汉、晋之事乎?孝景,高帝之孙也;
七国诸王,皆景帝之同祖父兄弟子孙也。一削其地,则遽构兵西向。晋之诸王,皆
武帝亲子孙也,易世之后,迭相攻伐,遂成刘、石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制,祸
患立生。援古证今,昭昭然矣。此臣所以为太过者也。
昔贾谊劝汉文帝,尽分诸国之地,空置之以待诸王子孙。向使文帝早从谊言,
则必无七国之祸。愿及诸王未之国之先,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理,亦
以待封诸王之子孙。此制一定,然后诸王有贤且才者入为辅相,其余世为藩屏,与
国同休。割一时之恩,制万世之利,消天变而安社稷,莫先于此。
臣又观历代开国之君,未有不以任德结民心,以任刑失民心者。国祚长短,悉
由于此。古者之断死刑也,天子撤乐减膳,诚以天生斯民,立之司牲,固欲其并生,
非欲其即死。不幸有不率教者入于其中,则不得已而授之以刑耳。议者曰:宋、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