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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江孟真用了什么手段,于锦同意了和她见面,地点定在秋月楼的落霞房,时间则是在郝澄三日后的休沐日。
郝澄手里拿着的还是从李学士那借来的,倒不是她没有这个财力,只是她实在不愿意为这个无耻的剽窃者多花上一分钱。
两个人约定的时间是申时,郝澄到得很准时,于锦却姗姗来迟,直至酉时,她才在店小二的引领下推开门进来。
郝澄放下手里的书抬眼看她,于锦今日穿了件米白色的长款稠衫,腰间挂了一枚青玉环形玉佩,脚上蹬着的是云锦轩出的云秀鞋,做的是最简单的书生打扮,虽然容貌不够端庄,但这么一打扮,倒有几分书生的儒雅。
不过郝澄对她心生厌恶,怎么看她这张脸都觉得虚伪做作,浑身上下尽是酸儒之气。
于锦施施然在她的身边坐下:“不知你请我过来,是为了何事?”
郝澄将那本摔到于锦的面前:“犯不着和我装这个糊涂!我请你来,是什么用意,你能不知道?”
于锦叹了口气:“人难得糊涂点不好吗?”
实际上,于锦一开始对剽窃郝澄也是有犹豫的,她是甄家的二小姐,但却是个身份地位的小侍生出来的,作为庶女,又有个手腕高超的当家主夫作为嫡父,她在甄家的日子过得很艰难。
若不是在写故事上有些天赋,她当年怕是活都活不长这么多时间。当年来京城,靠写书的她也没有挣太多的钱,只拼着一口气拼命地写,好不容易能够倚仗写作为生,得到自己的荣誉,也按照当初取这个笔名的意愿,能够衣锦还乡。
生活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进发,结果那些看她书的人却越来越不买账。她觉得自己写的东西越来越好了,但书坊却告诉她,她这书的成绩越来越差了,上评价也很低,要是再这样下去,书坊也不会肯再出她的书。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在京城已经习惯了这里的奢华日子,想让她过回原先的日子根本不可能。而且百无一用为书生,她是靠写文起家的,可以说写作就是她的差事。她本来就倚仗写文为生,除了这个之外,她根本什么都不会。
家里的夫郎长得是很漂亮,但花钱也是大手大脚。偏偏她越浮躁,写出来的东西就越发不堪入目。连她自己都看不下自己写的这些玩意,纸团撕了一堆又一堆,夫郎还骂她败家。
那纸墨笔砚是最耗钱的东西,她这么奢侈浪费,家中又不宽裕,她那夫郎自然是看她不顺眼。
事业和家庭都不她顺心,结果书坊的人找她,说是二东家的妻主也想试着写话本子,还是她的书迷,让她有时间的话过去指点指点。
这一指点,就从天降了个大惊喜给她。
于锦看她没有说话,饮了一口茶润润嗓子,又慢吞吞地道:“我家里有老有少,也有夫郎女儿要照顾,这日子呢,过得很是清贫,平日里夫郎买根簪子,买件漂亮簪子都要犹豫心疼许久,郝女君也不缺钱,你那么喜欢我写的书,就当作是救济穷苦老百姓了不是。”
郝澄又不像她,她的夫郎只会败家,郝澄的夫郎那就是一座移动的金山银山,随手送出个谢礼都价值千金。虽然郝澄夫郎年纪老了点,也善妒了些,但他长得也不错,风韵犹在,最重要的是,他那么会挣钱,只要有钱在,什么温柔可意的找不到。
而且郝澄还是当官的,她人生已经那么顺利了,口上还说什么很崇拜她,喜欢她的作品。既然喜欢她,那把一篇文的大纲给她用用怎么了。看现在这反应,郝澄还不是虚伪做作,想必那些喜欢也只是客套话罢了。
郝澄都想一巴掌呼道她脸上了,谁的钱不是辛辛苦苦挣来的,江母无能,当初偌大一个江家都是靠江孟真撑起来的,后来江孟真被算计嫁人,日子也过得辛苦。
要说苦,她穿过来就是个孤儿,家里穷得叮当响不说,还有个对她恶意满满的舅舅。后面刚刚开始做手抓饼那会,她也是每天手做得抬不起来,为了省钱,每干那么多个小时的活也不嫌累,手上起了厚厚的茧子,她也没有和谁抱怨过吧。
“那你的意思是,承认你是抄了我东西了?”郝澄定定地看着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