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一节 明暹同盟条约(1 / 2)
从曼谷修建一条通往大明的铁路线,不提修建的技术难道,单单是资金问题,就是一个天数字,长达一千多公里的铁路,按照大明境内铁路建设的投入,每公里至少也得三万两银子,张弼士需要投入四千万两左右的资金,这不是现在的他能够拿出来的。
后世传闻张弼士在1869年就拥有8000万两银子的财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那时候距离他到南洋才不过十年时间,怎么可能拥有这么庞大的财富,况且他的财富主要集中在土地上,虽然是很保值的固定资产,但却很难变现。
让张弼士一次性拿出四千万两银子,他知道自己就是倾家荡产也拿不出来。
可是他拿不出来,南洋华人是拿的出来的,他很快就有了主意。
将自己的想法告诉拉玛五世,表示自己想要在南洋华人中集资,拉玛五世建议他可以在暹罗华人中集资,告诉他暹罗华人是暹罗最有财力的人群,显然拉玛五世更希望暹罗华人更多的掌控铁路的控制权,他更放心暹罗华人。
张弼士明白拉玛五世的想法,知道这个国王还有顾虑,自己既然打算孤注一掷在暹罗修铁路,那么就一定要处理好跟暹罗王室的关系,暹罗国王的支持力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铁路的成败。
他看中了铁路的利益,打算全力以赴,就更不能有失。
于是他马上表示,将优先在暹罗华人中集资,并且希望暹罗王室能够入股,成为铁路公司的大股东。
拉玛五世马上答应,暹罗王室将向铁路公司投入一千万两银子,还授权铁路公司可以使用暹罗王室的称呼,也就是铁路公司可以叫做暹罗皇家铁路公司。
张弼士马上开始活动起来,修建铁路的技术问题好解决,兵工厂在抽走了原来在大明铁路公司中工作的铁路技术人员之后,马上跟兵工厂中其他土木建筑人员一起,组成了一个兵工建业公司,专门从事各种大型工程的建造事业,从港口码头,高楼大厦到铁路桥梁,他们有成套的技术方案,而且只要给钱就愿意干活。
资金问题,暹罗华人在暹罗经营了几百年,如果能动用暹罗王室的旗号,相信暹罗华人富商们会踊跃入股,筹集几千万两银子还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自己打算投入全部的财力,他的土地和矿山不能变卖,但可以抵押给大明的银行来融资,暹罗王室也打算出资一千万两,其实留给暹罗华商的股份并不多,甚至可能都不够他们分享的。
张弼士一头联络兵工建业公司,一头联络在曼谷的华人富商,打出了暹罗皇家铁路公司筹备处的旗号,登报招股,铁路公司作价十万股,以每股四百两的价格,出让四分之一的股份,向华商融资一千万两,一听铁路是通往大明的,华商果然抢购股份如潮,短短十天时间内,就有三百多个在当地最有实力的华商购买了股份,还有数百华商以没有买到股份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