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流配三千里(1 / 2)
钟浩从云门书斋出来,走路有些轻飘飘的,哈,咱也是出过书的人了!这在后世在也算一个不大不小的作家了吧!
想起还没吃早餐,这个点早餐摊子都已经收摊了,钟浩见街上有家卖糕点的铺子,便进去称了一包山楂糕,准备打发肚子,顺便给婉儿带了一包她最喜欢的香麻糍。
钟浩随意游逛,一边吃着山楂糕,一边往东阳城自己家那边走。秋高清爽、阳光明媚,钟浩心情好,感觉天似乎蓝了许多,空气似乎也清新了许多。
走到快到万年桥的石坊路街口时,一个叫卖鸭梨的货郎迎面走来。
“客官,买几只鸭梨吃吧,小人这鸭梨又甜又脆,还皮薄多汁,这秋深时节,吃了还能降火润燥、清咳化痰。”
钟浩见那货郎竹篓中的鸭梨倒确实不错,便道:“那便称上几个吧!”
“好嘞!”卖鸭梨的货郎将挑着得两个竹篓放下,让钟浩挑梨。
钟浩弯下腰,低头在货郎前面那个竹篓挑鸭梨,那个货郎却忽然从后面那个竹篓里拿出一块石头,来到钟浩身前。
钟浩正低头挑选鸭梨呢,忽然觉得眼见一暗,不禁抬头望去。只见那个货郎手中拿着一块石头,正站在自己眼前,咬牙切齿的看着自己,不由的吓了一跳。
钟浩急忙后退,大声道:“干什么,你想干什么?告诉你,小爷我可是练过的!”为了证明自己的话,钟浩还摆了一个“白鹤晾翅”的武术动作。只不过,他左手一包山楂糕,右手一包香麻糍,摆出来的姿势有些滑稽可笑。
那货郎却毫不理会钟浩无力的威胁,只见他一咬牙、一闭眼,手中的石头抡圆了便往自己脑门砸去,“砰”一声,头破血流,那货郎直挺挺的向后倒去。
“嘎”,钟浩不禁目瞪口呆,这是演得那一出啊?怎么自己把自己的脑袋给敲开瓢儿了。
不过,马上钟浩就明白了!
因为就在那货郎倒下去一瞬间,街口另一个卖鸭梨的干瘦货郎马上扯着嗓子喊道:“来人啊,救命啊,打死人啦!”
还没等钟浩反应过来,呼啦啦从街口又冒出一群穿着皂衣快靴的捕快。
“在哪呢?光天化日之下,何人胆敢在老子地头上行凶?”这群捕快的班头凶横的喝道。
“回老爷的话,就是这小子!”那个干瘦货郎指着钟浩道。
钟浩急忙摆手辩解道:“不是我,不是我,是他自己打得自己!”
“自己打自己?他是傻子,还是你把老子当傻子?”那捕快班头姓徐,听了钟浩的辩解,冷声道:“带走!是不是你打得,见了县尉大人自有说法!”
一众捕快不由分说就把锁链往钟浩头上套,钟浩下意识的抬手阻止,被一个高大的捕快一棍子打在手臂上,疼得钟浩差点掉下眼泪。
好汉不吃眼前亏,钟浩只得放弃徒劳的反抗。
“哎哎,我是读书人,不用铁链,给我留点斯文,我自己走便是”。
那群捕快丝毫不理会钟浩的话,快速的用铁链将钟浩缠个结实。
唉,斯文扫地,不是说大宋读书人地位高,一般人都会给读书人留几分面子吗?这几个捕快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啊!钟浩心中不由大骂这几个捕快不上道,不识规矩。
那群捕快拉着钟浩,抬着那倒在地上的那个开了瓢儿的货郎,又喊上那个干瘦的货郎,一起来到益都县衙。
益都县衙有些破旧,衙门口是标准的官衙八字墙,大门紧闭,两侧偏门敞开,门口边上的鸣冤鼓落满灰尘。“官不修衙”,似乎是历代流官为官的规矩。当然这“官不修衙”只得是前衙,后衙几位官老爷起居的地方还是修缮的比较雅致的。
那群捕快拉着钟浩从偏门进去,来到县衙二堂。
县衙里一般的案子,都是在二堂办理的,而且衙门官吏处理案件一般以调解为主,调解不了的才有相关官员进行断案。民事纠纷一般由县主簿负责调解,刑事案子一般由负责治安的县尉来调解或者审理。作为县里的一把手,知县大人是不会轻易审案的。
想见识县太爷坐在大堂内大拍惊堂木,景,除非有那敲鸣冤鼓的,或是出了重大的人命案子。此时的鸣冤鼓可不是随便能敲的,因为那鼓一旦敲响,当事人那就是不准备善了了,铁了心要把事情弄大,这就是大案要案。人命案子也是同理。总之,想要想要县太爷出马,你得是大案要案。
钟浩这案子,属于打架斗殴,原告虽然昏迷倒着,但显然还没出人命,算不得大案要案,自然还没法惊动县太爷,一般就由负责一县治安的县尉大人审理了。
那群捕快把抬着的那货郎放在二堂内,徐班头派一个帮闲去县医馆请大夫来给他诊治,让人把钟浩看押在一边,亲自去请县尉大人开堂。
很快,穿着公服的益都县尉郑朗便来到了二堂。
郑朗踱着官步,走到“江山海牙图”前的卷耳长案之后坐定,肃声道:“堂下何人告状,所为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