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提醒(1 / 2)
初二夜里头下了一场极大的雪,下到清晨还未停,一早起身,推开门一看,鹅毛般大小的雪花飘飘零零的落下,院子里已像是铺了一层厚厚的毛绒地毯,姜妙之看着颇为稀罕,毕竟打小在魔都长大的,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雪。
本着一颗少女心和好奇心,姜妙之自然激动得很,开了门望见一地的雪当即像是看到了金山银山一般,几乎是蹦着跳着跑去院子里的,而后站在雪地里,像是探究世界奥秘一般一脚一脚的踩着雪,见两脚陷进了雪地里,便瞠目结舌道:“我的脚陷进去了!汀月,我的脚陷进去了!”
在魔都,即便偶尔下场雪也是跟挤牙膏似的飘那么一两片雪花下来,雪花落到地上便融化了,压根儿铺不成一层,更何曾有过两脚踩上去便陷进去的。
汀月站在长廊里,望见她一脸欣喜,免不了有些异怪,笑道:“小姐,你这么激动干什么呀,跟没见过雪似的。”
姜妙之顿了顿,见是见过呀,可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呀……
“你懂什么,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我自然得稀罕稀罕。”
汀月撇了撇嘴,道:“婢子最讨厌下雪天了,下雪天那么冷。”
姜妙之看了她一眼,眼神有些宠溺,言道:“所谓瑞雪兆丰年,今年的收成必定极好。”
汀月微微一愣,道:“收成再好,那也不是咱们的事啊……”
姜妙之未再理睬她,弯下腰手捧了一把雪,直起身正想将雪捏成球,忽闻汀奴唤:“小姐,天寒地冻的,站在雪地里干什么。”
姜妙之本能的松手,任凭那一捧雪散落在地上,转头看向汀奴,汀奴有道:“快些过来,当心弄湿了鞋子,脚若是受了凉,身子可就垮了。”
“哦,”姜妙之应了一声,这便走去长廊上,汀奴问道:“小姐今儿怎么起这么早,不多睡会儿?”
姜妙之轻叹了一声,道:“这不是还得去池园请安么。”
要不是得去池园给大惠氏请安,她巴不得睡一整天都不起来。
汀奴笑了笑,道:“该用膳了,喝点粥,暖暖身子。”
早膳后姜妙之便跟随慎氏一同去了池园,请安时也痛寻常那般,唠嗑唠嗑家常,再数落数落这个,数落数落那个,委实无趣了些。
请完安后,姜妙之又回汀园,牵了姜思聪出门儿,这天一冷,连姜思聪都懒得出门儿,是以身上的皮肉似乎又厚了几层,姜妙之便寻思着带它出去走走,消耗消耗脂肪。
老样子,去往集市出门儿左拐,途径的第一家便是将军府,姜妙之撑着伞走在前头,汀月撑着伞走在后面,而姜思聪,则是拉扯着绳子将姜妙之往前面拽,说好的人遛狗,怎么一出门儿就变成狗溜人了……
姜妙之走过与将军府相连的那一条长长的围墙,走至将军府门前,本能的往里头看了一眼,彼时公子扶苏与蒙恬正好一前一后的从前院走向府门口,蒙恬走路向来低着头,从不往前看,这一点她倒是极其了解。
公子扶苏却是望见了她。
只是他望着她,她却望着他,而他,却在低头看雪……
姜妙之望着蒙恬,便像是走不动路似的,毫无意识的放慢了脚步,姜思聪却在前面拉着她,她于是回过神来,回首快步走远。
彼时公子扶苏已走至府门口,见她走远了,便不由自主停步,蒙恬走至他身侧亦是停下来,抬起头看着他,不解的问道:“公子,怎么了?”
公子扶苏起先未语,始终望着她走远的方向,良久才收回目光,言道:“明日荷华与李斯七子长训成婚,我怕是去不成了。”
公主荷华乃是秦始皇第十一女,公子扶苏的胞妹,同为郑夫人所出,而今年已十六,到了嫁人的年纪,无一例外还是被秦始皇许给了李斯之子。
蒙恬闻言不免有些诧异,要知道,荷华公主可是公子扶苏扶苏的胞妹,平日里他最是疼她,她的婚宴,他何故不去。
“公子为何去不成?”
公子扶苏随口搪塞,低声道:“我身上的伤还未痊愈,明日人多手杂,免不得磕磕碰碰的,若是碰了我的伤口该当如何?况且,此事是赵高指使,明日父皇定会带赵高前去,赵高见了我,必定会试探一番,我不想见到他。”
这自然是其中一个缘由,还有一个缘由,听闻妙之已被许给了李斯九子长靖,加之李斯的夫人妫氏对妙之颇是喜爱,明日李家的婚宴,妙之必定会受邀前去,到时倘若他与她打了照面,恐怕要知了他的身份。
蒙恬听罢觉得在理,点了点头,言道:“这倒也是,可公主与公子向来亲近,公子若是不去,必叫人起疑,公子可想好该如何与陛下交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