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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代言人是个什么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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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宫将一摞厚厚的纸张放到剑凛樱的桌上。

她狐疑地看了卫宫一眼,伸出修长的手指来翻看了几页,“这是什么?”

“合同,一式两份。可以给你带来一大笔钱。”

剑凛樱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这么厉害?”

她翻了几页,然后脸上的惊讶之色逐渐变得凝重起来。

“这是什么鬼,代言人,乙方剑凛樱需要用翼琴剑拍摄一段广告,然后为甲方寻找渠道进行播放,播放内容和形式由甲方决定。”

“啊,代言人的意思就是,你是翼琴剑的宣传人,会为这把剑做出好评和推广,广告的意思就是广而告之,让更多的人知道,在我的合同里面主要指的是录制的影像。”

“大概明白了。”剑凛樱点点头,继续往下看。

卫宫为了之后有可能到来的降价热潮,已经提前设想好了退路。

最开始的这一批卖到500万的剑,他会在剑柄加上一个特地设计的花纹,并且标注好铸造日期和一个独一无二的编码。

所谓物依稀为贵,限量版的独一把剑,肯定会备受推崇,而且即使以后翼琴剑变得普及的时候,这些最开始的买主也不会由于价格下降而觉得自己受损。

因为他们拿到了原始的有独一编码的限量版翼琴剑。

限量版这个观念得普及下去,所以最好是跟剑凛樱签订一个合作契约,没有谁会比她更适合做翼琴剑的代言人。

不过卫宫大脑里面想的却是另外一番画面

穿着泳装,露出完美身材的剑凛樱抱着翼琴剑,贴到耳边,然后发出一声娇喘,“翼琴剑,女人都爱的大宝剑,只卖500万哦!”

“喂。你在想什么呢?”剑凛樱伸出手来在他面前招了招。

“啊,没,没什么”卫宫赶紧擦了擦嘴边的口水。

“广告费用将由乙方进行承担,相关的推广渠道也将由乙方来寻找和签订合作协议”剑凛樱一脸严肃地看着他,“为什么全是乙方的职责?甲方的呢?”

“有啊。”卫宫把合同翻到最后一页,指着其中的一行小字道,“我会将既得利益的百分之五分给你作为报酬。”

“不行,太少了。”剑凛樱不满道,“就打算你每三天铸造一把翼琴剑,一年下来也最多只有一百把,500万一把,你一年的收入也才5个亿,我只分到5,也就是2500万,这个太少了。”

卫宫吓得瞠目结舌,没有想到这个音乐大师算账还算得这么清楚。

“已经不少了。”卫宫道,“按照梦剑国的税法,我还得上交30的税呢。等于我自己剩下的也就只有65,抛掉成本,其实并没有多少。”

对于任何时候任何国家来说,税收永远是财政的保障。

不过对比起现代来说,仙剑世界中的税收制度还相对比较原始,是统一的十税三的政策,然后对于一些低收入家庭,实施的是低税制,也就是按照当年的最低人口收成,划出一条交税线,低于一定收入的家庭,只需要缴纳固定税收就行,比如按照今年的受灾情况,有可能收入在1000以下的就只用缴纳100块的税收费用甚至免税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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