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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恶之大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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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官实在无力彻查,本打算让你去见一下那些可怜的孩子,请王爷恕罪。”

人贩子是每个朝代都严打的对象,但是限于古代的条件和人们的观念,这种罪恶的行径屡禁不止。

战后北方的孤儿太多,官府一时照应不过来,有些官员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侯玄演一听,气就不打一处来,当即翻脸责骂道:“我在金陵早就定下律法,凡是失去双亲的孤儿,皆有土地可领,孤儿由当地官员集中抚养至十四岁,田产也暂时由官府监管,所得用为孤儿的安家费。难道你们大名府,收不到这条政令么?”

旁边的一个官员说道:“王爷有所不知,那些人贩子无孔不入,专爱挑这些孤儿下手,非但要买卖人口,还要谋取他们所分田产,实在是天理不容。”

冷静下来的侯玄演仔细一想,这些弱势中的弱势群体,单靠官府的保护,确实很难护得周全。

侯玄演对李晚钟说道:“去你的衙署,我要给金陵写一封书信。”

李晚钟一听大喜,自己忧心的事看来是要解决了,忙不迭在前面带路。跛了一足的李知府,拖着一条腿健步如飞,不愧是风字营出身。

侯玄演一纸书信传到金陵,要灵药传令各地,严打买卖人口。特意加上一条,除非是自己与雇主签订契约,否则就算是父母也无权替孩子做主卖身。若有顶风贩卖儿女的,都以人贩子论罪。

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大明律规定,“设方略诱取良人为奴婢、为妻妾子孙,杖一百,徒三年”,侯玄演直接改为削去双腿双臂。大明对人贩子的处罚,有些太过仁慈了,甚至还不如元朝。蒙元时期,律法规定“但犯强窃盗贼,伪造宝钞,略卖人口,发冢放火,犯奸及诸死罪”。也就是说,一旦拐卖人口被发现就是死罪。

汉朝时候,人贩子一经抓获,以磔刑处之。所谓磔刑,就是将犯人砍头后再进行分尸的一种刑罚。

在征辽前夕,侯玄演发起了一场针对拐卖人口的严打,解救出无数的童男童女。这些人由当地政府抚养长大,在学堂读书认字,将来长成后也应当知道为国效忠的道理。

严打人贩子正好赶上了新年之际,侯玄演下令三军启程,前去北平城中和厚土营还有山东兵马会师。

最后一路兵马,在堵胤锡的带领下,也开始从陕甘往东行军。

走到半路的侯玄演,觉得时机已经差不多了,传令给远在日本的朱大典,倭兵入朝作战的计划,可以开始了。

朝鲜就是明清之间,最后一个缓冲带,吴三桂费劲心力促成的,逼朝鲜全民抗明的战略,没有料到等来的不是侯玄演的大军,而是无数凶残至极的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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