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地狱公寓(1 / 2)
地狱公寓这部作品,算得上是说中,恐怖惊悚类的、比较有代表性的一本书了。
大体有点像是无限流,但并不会穿梭时空。
这本书,大体讲述了主角李隐,居住在一个恐怖的公寓里的故事。
这个公寓,有着两条规则。
第一条是绝对不能够离开公寓超过四十八小时,除非执行血字任务。
第二条是血字任务必须执行。
违反这两条规则,那么就会死。
所谓血字任务,是只在这公寓内,一旦房间的墙壁上出现了血字,就必须根据血字的指示,到指定的地点,满那规定的时间、或者做到规定的事情。而一旦到达指点地点,就会面临无尽的灵异恐怖现象,无数梦魇深处的幽魂鬼魅,将无处不在,索取你的性命。
且公寓虽然名为地狱,但公寓内才是最安全的地方,离开公寓,在外界都有可能被鬼怪所害。
进入这座公寓,就等于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这本小说,范哲还记得自己当年经常在深夜中看。他不太能看鬼故事,对这方面的抗性比较弱,于是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经常被吓得魂不附体。
让他做恐怖片的改编嗯,做创作的话应该就没有那么吓人了吧?
但无论怎么说,这也是一部他比较喜欢的作品,而且关键是谈的IP改编的价格并不贵,全版权收到手里,乐文那边的开价也就三百万,而且还有继续谈的余地。
按照范哲的估计,最后拿下来价格,应当能够压缩在两百万左右的样子,搞不好有可能会更便宜。
这就很靠谱了。
地狱公寓这部作品的版权算是十拿九稳了,范哲则在思考,这部作品要以什么样的形式来进行制作。
动画?并不是不行,但是不够好。
总觉得,恐怖片这种东西,做成真人剧,应当是更好的选择。
但是拍摄真人剧,这个就有点超出范哲的经验范围了。
在他的理解之中,一部剧集的创作,分为前期准备、剧组正式拍摄、后期制作三个部分。
可能后期制作的问题不会太大。虽然维度娱乐暂时还没有做过影视特效这方面的工作,但是在维度系统有这个功能的前提下,应当是能够解决掉的。
然而,前期准备要做些什么,具体拍摄又应该怎么办?
这一块,应该要有专人负责,范哲自己弄的话,必然而然的会要交很多学费。
交学费的钱也就算了,时间成本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然而,虽然困难重重,但这是必须要走过的路。未来,范哲并不希望维度娱乐的业务,仅仅限于动画这一块。
当然,动画,包括后续技术含量更高的CG动画,肯定是公司业务的重中之重。但是,很多很多范哲喜欢的作品,最好的表现方式仍然会是电影、电视剧。
总要有个开始的。
在范哲的构想之中,这个开始,不是地狱公寓,就是幻想三国志。
呆在家百~万\小!说的乌娜,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杜正德的。
“喂,小乌?”
“是我,杜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