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五一章 碰到野路子了(1 / 2)
张重第一次读《发条女孩》的时候,能感觉到一股粘稠感。
这种粘稠感就类似于大清早出门的时候,周围是仅仅五米可见的雾霾,稍微远一点的地方都看不到,不仅如此,而且能闻到周身一股强烈的霉味。
即便是张重这样身经百战,见识过各种题材,各种写作手法,这种文学主题的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依旧能有这种感觉,可想而知,对于一般的读者来说,这本书可能并不友好。
不过没关系,在《发条女孩》跟大家见面之前,读者们会先看到一本更为粘稠的小说——活着。
其实说《活着》粘稠不太恰当,因为张重当时读这本书的时候非常快,第一遍甚至没用到三个小时。
作为一本主流文学小说,《活着》节奏“轻快”,读起来并没有什么为难的地方。
这一点跟余华本身的写作风格有关。
有人说余华跟海明威比较像,因为他们的小说在语言上都有着简洁生动、朴实无华的特性。
曾经有新闻记者就这个问题问过余华,余华则是开了个玩笑,说:大概海明威跟我一样,认识的字都不多。
这显然是一句玩笑话,就像莫言说自己只认识五百个字一样。
在等待《发条女孩》的时候,读者们应该会先看到《活着》,而看完《活着》之后,他们也许会觉得《发条女孩》中的雾霾和霉味完全可以接受了。
《活着》在《零零一》现在只连载了两期,人们才看到这本书的冰山一角,大多数人还陷在对富贵恨之入骨的漩涡中。
等到他们看完全本小说后,那一记一记割进了心房的刀子,或许就会让他们忘了富贵原本是个混蛋。
……
在马赛的第三天,张重一家人去了伊夫岛,这个地方是张重自己提出要来的。
因为基督山伯爵被关押的地方就是伊夫岛上的伊夫堡。
不过这个世界没有《基督山伯爵》,而且这里也没有伊夫堡,所以来这里的游客很少。
张重带着家人在岛上逛了一圈,他也觉得没什么意思。
一行人在岛上找了个风景不错的地方,许雨涵和芃芃就架起了画板开始写生。
玩归玩,但是功课可不能落下,这段时间,只要得空,许雨涵总会带着芃芃画画。
不过这次在伊夫岛上,是她们两个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写生。
芃芃看着远处的一艘帆船,摇头晃脑道,“爸爸,你看这个帆船像不像上次那个大胡子爷爷送给你的那个?”
张重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还别说,这个帆船确实跟当时胡梅尔斯送他的那个有点像。
不过胡梅尔斯好像才四十多岁,可能是因为胡子有点长,加上西方人老得快点,所以芃芃才称他为大胡子爷爷。
“要不你就画那艘帆船吧。”张重提议道。
芃芃却摇了摇头,“不啦,要画它我在家照着那个小的画就行了。”
张重笑着摇了摇头,这就能一样了吗?在这里画,周边有岛有水,意境完全不同。
不过是芃芃自己写生,她想画什么就画什么。
在伊夫岛待了半天,除了两幅画之外,一家人没什么获得。
芃芃没有画帆船,不过许雨涵却选了它。
至于芃芃,画了半天,东画一点西画一点,最后整幅画上面挤满了各种东西。
有海鸟,有人,有树,有房子……
等到一家人从伊夫岛离开,回酒店的路上,遇到路边摆摊玩游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