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家书(1 / 2)
接连的大雪封锁了道路,信使已经不能按时的前来兵营了。
这个时候看一看堆满的仓库,就会在心中生出踏实的感觉来。
活动逐渐的转入了室内,户外的帐篷已经无法御寒,除了必要的哨塔里面还有士兵驻守,大部分的士兵已经住进了以前充作武器库的地方,在地下室里面也挤进去了不少人。地下室非常的宽敞,除了正中间有一口石头棺材,别的都还行。这口石头棺材里面躺着一位圣人,他已经躺了上千年了,早在禅达皇帝皈依上帝之前,这个人就在这周围的森林里面传道,后来这个人被送上了火刑架,在他死去后的几十年里面,人们一直把他当成一个第七十一章家书可怕的老头。直到禅达皇帝签署了敕令,宣布教会合法之后,一个有敏锐嗅觉的当地教士当即宣传这个人是圣人,并且为他取得了圣徒的称号。
在圣徒的坟冢里面睡觉可不是一件虔诚的事情,不过这些佣兵根本就不会心存疑虑,反正圣徒做的也是济世救民的事情,把自己宽敞的房间挪一挪给士兵们也是一件善事,圣徒自己肯定会同意的。
打猎的士兵从林子里面带回来了一个猎户的女儿。猎户家还有几个儿子,他嫌这个女儿吃得太多,让他的儿子吃不饱,于是在军需官带领士兵追捕鹿群的时候,就以十五枚金币的价格把女儿卖给了兵营。我知道,在瓦兰科夫,一匹普通的草原马要卖上十九枚金币。这些大金币是最值钱的钱币了,比银豆、斯瓦迪亚第纳尔、维基亚卢布都值钱。
猎户的女儿被安排跟一个军ji住在一起。乔万尼去看过这个女人,问她之前和男人睡过没有。猎户的女儿回答的很干脆,他和磨坊工霍华德、还有放羊的高尔基睡过觉。于是乔万尼就放下心来,第七十一章家书觉得这样要方便许多。而那个军ji不喜欢这个新来的女人,把她的脸打肿了,这让乔瓦尼很生气,他命令给军ji的头上泼了冰水,让她赤脚站在雪地里面。从那之后,军营里面这唯一的两个女人就相安无事的住在了一起,据说她们还是会私下里明争暗斗,但是只要不出大事,乔万尼根本就不去插手这些事情。
乔万尼跟猎户的女儿睡过觉之后,回来跟我说,猎户的女儿身上烫得像是木炭,而且一发烫就浑身发出鹿皮的味道。我于是在账单上面写下了,“乔万尼花了四颗小银豆和猎户的女儿睡觉,除了有鹿皮味之外,感觉良好”。乔万尼第二天早上发现了我的记录,于是拿着一把小刀把那些关键的话都刮擦掉了,然后提笔改成了,“乔万尼花了四颗小银豆去购买蜡烛照明,彻夜研读《国王敕令》,感觉良好”
我于是回头去翻看前面哈利的记录,发
现乔万尼每周都会彻夜研读《国王敕令》一到两次,这让我对乔万尼很是敬仰。有些士兵看起来人高马大,但是找了女人之后第二天就会萎靡一天,披着毯子烤火,被烟熏得鼻涕眼泪一起流,动不动打哈欠,还不时的感慨一下人生什么的。乔万尼倒是什么事情都没有,果然大有乃父之风。
虽然我已经不再用刀叉吃饭,也不会早上起来叠床,更不会没事就洗头,但是士兵们还是觉得我是个异类,他们觉得我穷讲究。比如我吃鸽子肉的时候,会把骨头剔出来,而士兵们会把骨头嚼碎吞掉;比如我喝葡萄酒的时候会兑水,而士兵们则会一口吞下;比如我吃肉的时候喜欢烤熟了再吃,但是士兵们喜欢烤的半熟的东西。
乔万尼对于我的情况有些担心,他让我一定要融入集体,不要太过异类。
但是我明白,不论我怎么做,这些士兵还是会觉得我是一个外来者。想一想还是挺失败的,虽然我已经记录了很多军营的细节,但是我却没有一个士兵朋友,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也不知道他们喜欢什么。只有吃饭的时候,我才有机会和身边的人搭一下话,而且必须我不断的问,士兵们才会慢吞吞的答,如果我没话好说了,谈话就会终止。但是这些士兵们在一起的时候,却一直很有得聊,从盔甲到武器,从上次战争里死去的战友到伯克的俘虏,从哪个农夫家的女儿最漂亮到哪个农夫的女儿最贵。
我有些惊讶,最贵的居然不是最漂亮的。因为有些农夫的女儿会在睡觉前铺上新的床单、把家里到处乱跑的弟弟妹妹赶出去,而且地上也不会有滑腻腻的鸡屎,这样的农家女收费会高一些,但是士兵们觉得很值得,他们觉得这样就好像过了一次上等人的生活一样。而那些最漂亮的姑娘往往草率的很,随便找个草垛就草草了事了,这让士兵们觉得有些太草率了,弄得大家觉得自己是很随便的人一样,这样就不愉快了。
这周围的农庄里面私生子很多,而当地人根本不以为意。这周围的道德观点和西部人根本就不一样:生下健壮的男孩才是关键,而孩子的父亲是谁倒是次要的这和西部人的想法正好相反,在那里,孩子的父亲才是重中之重,而孩子即使孱弱一些也没有问题。
一天晚上士兵们开始坐在一起聊天的时候,我给他们讲了西部的故事。说到某个骑士生下了一个张得像是野蛮人的孩子,于是怒气冲冲的去找人复仇,并且仁慈地把孩子送到了修道院去得时候,士兵们都疑惑的起哄起来。
“这个骑士是个傻蛋吗?有了这么强壮的儿子,十多年后家里就有两个能够射箭用刀的男人了,送到修道院去干什么?”
“
我听说修道院的教士都喜欢小孩的。”一个伯克人伸出一根手指来说。
“没错,尤其喜欢小男孩”一个用匕首割肉的瓦兰人说,“教士都该下地狱烧一烧,把恶毒的都烧死,把好的留下来。”
“你这么讨厌教士,”一个维基亚长弓手笑着说,“你小时候被教士们疼过?”
士兵们哄然大笑起来,几个萨兰德人虽然露出一副不屑于讨论的表情,但还是兴致勃勃的听着。我的故事讲不下去了,我的脑海的里面的英雄形象在这些人的心目中要么是傻蛋,要是就是偏执狂。
但是有一些故事他们还是很喜欢的,比如我说一个西部骑士为了救公主而去攻击恶龙的时候,他们就会好奇的听。在东方没有专门的骑士传奇,这些在西部小孩子都知道的故事,在东方却从来没有人听说过。
他们对于龙喜欢藏宝藏的故事很感兴趣,纷纷询问起那些故事里面的线索,然后彼此讨论这周围会不会有龙把宝藏藏起来了。不过对于故事里面公主的描述,这些人就不买账了。他们一听说“皮肤如同白雪,嘴唇如同樱桃,头发如同瀑布一样散开,说话散发着薄荷香气”的说法,就会皱眉头吐起口水来,他们说这种病怏怏的姑娘谁他**会喜欢。于是他们逼我以后讲公主的时候,换一个说法。
他们喜欢听得描述是,“从前有一个公主,屁股像是车轮一样,只大不小两只饱满的ru房胸衣根本包不住,一走路就晃荡,让男人看了腿软她的五官分明,浓眉大眼,干农活很勤快她在森林里面养着猪,在池塘里面喂着鱼,她还会酿酒。每天,公主一早醒来,就会说,‘把我的镰刀拿来’,于是御前大臣就会去给她准备农具。公主会握着拳头给自己打气,激励自己说:‘新的一天,开始了’,然后喜滋滋的去田地里面干活”
这些故事讲得我哭笑不得,但是如果我不讲的话,这种和他们少有的交流机会就没有了。我本来以为这些地方对于女人来说会非常的不安全的,但是现在我明白了,对于卡嘉和弥赛拉那种身材苗条的姑娘来说,这周围简直就是世界上面最安全的地方了,这里的男人根本不会多看她们一眼。倒是家里的胖厨娘有些危险了,汤姆.布朗一下子多了很多竞争对手啊。
乔万尼会时不时的和这些士兵提一下春天的安排,他告诉士兵做好准备,可能春天的时候莱赫将军就会报复。这个时候,我会悄悄的观察一下那几个伯克弩手,但是他们好像一点都不见外一般,乔万尼说的时候,他们还不时的插嘴补充一下。有一个伯克人说,莱赫将军喜欢河间地的美酒,所以他一定会从南路走,因为那里有很多的葡萄庄园,酒
便宜得像水;另一个则说皮尔苏斯基家的翼骑兵的长矛杆都是找克里尔人进口的,到时候只要威胁克里尔人不得参战,就能让皮尔苏斯基家族的翼骑兵不敢发动长矛冲锋。
古里古怪的建议乱成一片,据说这是瓦兰人的传统,涉及军事行动的时候每一个成员都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不说话,别的士兵就会怀疑这个人心怀异志。我这个时候才知道,上一次瓦兰人之所以转战伯克腹地而不被抓捕,就是因为这些伯克人的指导,他们知道哪里有要塞、知道哪里驻有重兵、知道哪些城市富有而交通便利。怪不得乔万尼对于伯克人很是信任的。
“我们春天的时候又要回河间地吗?”一个瓦兰长斧士兵问到,“我感觉那群河间贵族上次就和咱们离心离德,这次他们不投奔莱赫那个狗咋种就不错了,我们得不到他们的帮助的。”
“也许吧,”乔万尼说,“所以,以后别一天天的去睡女人,悠着点,别等到春天了路都走不动。”
乔万尼的提议招致了士兵们的激烈反弹,“呸让我们不去,你一个人去是吧?”“在列侬家的女儿那里,我星期一遇到你星期三又遇到你星期天你骗我们说去巡乡,结果我还是碰到你了”“你也不是好东西,你不天天去勾搭列侬家的女儿,你能看见我?”“我是去买肉去了”“买女人肉?”
乔万尼面红耳赤的和士兵们争执起来,不少人还用面包渣和骨头丢来丢去,被砸中了脑袋的士兵高声叫骂起来,惹来了更大的哄笑。
我坐在一边,盘着腿看着这些士兵们。
皮匠房的老头子已经睡着了,手里还是拿着鼻烟壶。他睡前给了我一皮囊的麦酒,送给我喝,因为我前一天帮他写了一封家书。
我拿着一根铁钎拨弄火盆,用灰埋住几块或明或暗的木炭,明天一早我还要来这里生炉子,那个时候就要把木炭拨弄出来。
这个时候,一个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扭过头去,看见了一个伯克弩手。他拿着一杯酒,抓着两条血肠,坐到了我旁边的垫子上。他扭了扭腰,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一些。
我看出来了,他有些不自在。他结结巴巴的开了口,“你叫维克托。”
“是的,”我点了点头,“你是个伯克人,我知道你。”
“你可以叫我乔伊。”他喝了一小口酒。
“你好乔伊,”我不知道他的来意,“你可以叫我维多。”
“恩,恩,”他又喝了一口酒,抿了抿湿润流汗的上唇,“我说,听说你会写字?”
“呃维基亚文和斯瓦迪亚文,是的,会一点。”
“能不能能不能帮我写封信?我听皮匠老头子说你会写字。”他平时是一个
很健谈的人,而且总是能在气势上面压住别人一头,但是涉及到写字的时候,他的气势就消失了,他成了一个小心翼翼的男人。我后来才明白,对于一个没有学习过写字的人来说,那么多密密麻麻的字符,是多么让人敬畏的东西。“用斯瓦迪亚文写,我们的牧师认识如果他没有撒谎的话。可以吗?”
他的眼里充满了尴尬和期待,我知道,来找我这么个小子提出请求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拍了拍胸口,活动了一下手指。
“当然。”
我找了一块木板,垫在两只酒桶上面。他找来了一块厚厚的羊皮纸,一瓶墨水和几根鹅毛。那些鹅毛根本不能用,虽然乔伊专门找来了最大的鹅毛,但是他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些东西。我只能转身回去拿了几根乔万尼的羽毛来。
我已经习惯了别人口述,自己记录东西了。
我铺平了羊皮纸,注好了墨水,润足了羽毛笔,就示意他可以开始了。他结结巴巴了半天,就好像他想要说话的人就站在他对面一样。最后,在我的百般劝说下,他才开始说起来。
“亲爱的玛莎,我在一处城堡里面给你写了这封信”
我没有抬头看他,他说什么我就写什么,尽量帮他把条理理清楚。玛莎是她的姐姐,孤身一人生活在伯克的首都,靠帮别人洗衣服赚钱。乔伊让她不要为了挣钱做得太多,一天少洗几件衣服不碍事,现在他能挣钱了,以后能给她找一个好男人。
“次我回去的时候,你的手指又硬又冷,满是裂纹,罗麦尔大妈说是在水里泡的。你的手就像是妈**手,她太累了,所以去世的那么早。而你没必要负担两个孩子,所以不用做得这么多。我还有两年就能回来,我的雇主很不错,薪水比伯克那边高,而且这边吃的很便宜,几乎不花钱。和我在一起的罗赫是一个不错的人,如果你同意,我可以让他开始给你写信”
“祝你一切都好爱你的乔伊”
他喝了最后一口酒。
我把羊皮纸给他,他小心翼翼的捧在在手里,上下颠倒着看,好像一不小心这些字母就会错位一样。他把这份羊皮纸揣在了怀里,对我表示了感谢,然后掏出了一把银豆,放在桌子上面。
我愣了一下。他不知道写一封信要花多少钱,所以尽可能的给得多了一些。我摇了摇头,把这些银豆推给了他,“你自己准备墨水和羊皮纸就行了,写字不花钱。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恨死可以教你自己写。”
他最后道了谢,把酒杯倒扣在木板上走掉了。
第二天,我吃饭的时候,发现很多人都看着我,就好像我第一次拿出了餐具时一样。气
氛有些沉闷,乔万尼几次调节气氛都不成功,于是我们闷闷的吃了一顿饭就走了。
我吃完了烤羊肉,喝了一碗黄油兑的啤酒,还吃了一堆碎面包。之后,我水足饭饱的走出了食堂。然后我就被一群人围住了。这些男人面色复杂,看起来紧张兮兮的,他们高大,就像是一片森林一样。
“你们干什么?”我问他们。
乔伊从人群里面分开了人,走了出来,“抱歉,维多,是我带他们来的。”他停顿了一下,“他们想知道你是不是也能帮他们写信?”
这些人都抿着嘴巴,就好像昨天的乔伊一样紧张。
我看了看他们,“当然不过,你们得自己准备墨水和羊皮”
我还没有说完,这些人哗啦哗啦的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大把大把的羊皮纸。
当乔万尼下午回来的时候吓了一跳:整个过道里面都站着或者坐着士兵,这些士兵彼此探讨该写点什么。那些想给情人或者老婆写信的人最难办:他们想说的话很多、很隐秘、很下流,于是就陷入了一种想说又不敢说的尴尬境地。
从那天起,我的工作除了晚上登记货物之外,白天还要帮士兵写家书。
之后,有士兵开始在早上帮我提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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