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亦琴(1 / 2)
各怀鬼胎的两人相对而坐,一个是落魄少爷处处留情处处无情,一个是待嫁闺女次次打算次次落空。
坐在首位的是做东的怀安,对面为新娘子张亦西。怀安从未做过这等替人做媒的事,单独与姚华时,还颇能聊天,四人将桌子一围,坐下来一起吃饭,又偏偏开不了话题,做不来东道主。
亦西倒还是个能说道的,可眼里又只有怀安,自嫁过来后,也不与其他人多搭一句嘴,更不用说这可能是小妹未来的夫婿,便也只拿眼睛看着怀安的举动。
姚华又因是客,又有入瓮的意味,也等着对面说话,因此宴席开到连汤菜都上齐了,桌上还没有聊出个所以然来。
到最后,怀安也觉得这饭吃的尴尬,便说起亦琴喜欢收藏墨宝的事。
原来亦琴虽在琴棋书画里给自己找了个琴字,但最爱的还是书法,自己写的字虽算不得好,却十分喜欢收藏墨宝,常常为了一副名家的字帖节衣缩食,这里面还闹出了不少的糗事。
“我家小妹别的爱好没有,对书法倒是喜欢,最爱收藏些名家的墨迹,亦西,你说是不是”
新娘子见怀安开了场,也跟着附和了起来,说道,“可不是,前两年的时候,与人去抢一副一个并不有名的字帖还闹出过笑话。”
亦西正等着小妹接腔,可亦琴偏偏最不爱这事说与别人听,又把头埋得更低了,心想,这事怕又要就此结束了,觉得十分委屈,白来了这一趟。
可姚华是个什么样的人,并非像是思明这样矜持自闭的人,一向愿意给姑娘解围,朗声笑道,“那是个什么样的趣事呢,姚某倒想听上一听,不知道有没有这个福分。”
亦琴见人有兴趣,虽还是扭捏着,但也将那事一五一十与人说了。
五年前,亦琴正是十一岁光景,对书法刚有了一些兴趣。初生牛犊不怕虎,这兴趣初起时,比别的细水长流更多了几分痴迷,几分疯狂。亦琴自然不例外,最初的那几天总爱去本地的书画市场淘些字画,可眼光自然不如那些常去的人老道,因此常买些废品回去,让姐姐们取笑。
亦琴自知熬夜通宵也补不回许多识鉴能力,便把眼光盯在了其他买书画的人身上,如果有别的人十分想买又买不起的书画,便趁那空挡买了下来,虽算不上什么体面的行为,倒也得了几幅厉害的书画,其中最有价值莫属从一个少年的手中抢回来的那副,只是当时陷入了被人揭穿的这件事有些窘。
亦琴盯了那瘦弱少年已有些日子,在店铺门前,一身素色衣裳,穿的有些发白,时常摆着一副怯生生的模样,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店里转了一圈,还是将眼光落在店铺角落里的一副字上,在那下面踌躇不前许多次。
亦琴虽也不太相信这少年的眼光,可想着那少年眼中的痴迷,忍不住想要把那字买下来,便在一个领了零花钱的日子,去店铺里让那店家将字贴取了下来,正要打算给银子时,却见那少年迎面而来,径直走向那幅字帖前面。那少年找不到那字,又往柜台这里来,正巧看见那幅字就在柜台上。
亦琴自然没想到会被人撞了个正着,本要催着店家快一点,这时也已经来不及,便装作自己也是看上了这幅字。
那少年见了这字,也是慌了,赶紧去问店家,“不是说给我留着吗”店家却不回答,拿眼睛瞧着亦琴,好似在等她割爱,又好似在等她加钱。
“你自己不早点来,我已经定了这幅字,还不给我收起来。”亦琴也是恼火,走了这么许久的夜路,这还是第一次被人抓包。
那少年见自己看上的字真被人要买了去,涨红脸,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作揖说道,“这位姐姐,小生实在喜欢这幅字帖,不知可否割爱。”
“不可能,你喜欢,我也喜欢。”亦琴并不打算让。
无奸不商,那店家见着这场面,自然开心,张嘴说道,“既然二位都喜欢这字,可字又只有一幅,不如各自出个价,价高者得。”
话音刚落,那少年已有些局促,这是仅仅只带了这幅字原来的钱。
亦琴见此,便觉得胜券在握,又在那字上加了五两银子。
过了一会儿,少年突然又燃起希望,将腰上戴着的玉佩取了下来,有些颤抖的说道,“这块玉佩,可否先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