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新财政 一(2 / 2)
具体是这样的,扩大储蓄所的作用,把现在商社的所有储备资金,作为财政部的资产,存入储蓄所,然后由储蓄所开展贷款业务。
当然,储蓄所现在已经已经有小额贷款项目了,经营的还不错。不过那是面向个人的,使用的是来自劳工和民间的储蓄资金,盘子还比较小。如果我们这个项目开展,那应该是算作企业贷款了,自然,初期这个贷款只能是面向我们自己人的,等经营一段时间后再看情况而定。”
众人听完,开始思考起来。这么一来,东海储蓄所的地位必将大大提升,眼看着就是一颗明日之星了。那么,该如何为自己的部门在这种情况下争取最大利益呢?我们有什么可申请贷款的项目吗?
一时间会议室沉默起来。不久后,后勤部长方迎波举手问道:“这个贷款,有什么门槛吗?发放贷款的审批是储蓄所独立进行的吗?这个项目对于储蓄所来说是不是过重了,要不要设立一家独立的银行?”
一连串问题抛过去,孔嘉谊起来答道:“硬性的门槛是没有,但是这个项目总得让人看得过去,要么对商社发展有利,要么能赚钱。所以我们有一道软性门槛,那就是这个贷款是有利息的,而且还不低,每日万分之五,相当于年18了。所以申请项目之前要掂量着点,别连利息都赚不出来。
审批嘛,初期不会给储蓄所太大权限,三千贯以下的项目可以自行决定,八千贯以下申报管委会审批,八千贯以上就需要大会同意才行了。这么看来,贷款任务也不重,所以不需要单独设立一家银行,储蓄所已经足够负担了。”
一个问题解答了,更多的问题产生了。
季国风皱着眉头问道:“等等,储蓄所的地位确定了,那么这个贷款具体来说是有哪个主体持有的呢?某个股东?某部门?某小组?还是一家独立的公司?”
孔嘉谊看了看张正义,后者拍板道:“既然都到了这一步了,那干脆允许成立有限公司吧!我看也不算超前,现在的条件已经水到渠成了。”
还没待余人拍马屁,季国风却继续问道:“那还有个问题,这新成立的公司,所有权如何定呢?某股东去开了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是属于他的还是属于商社的?如果是前者,那问题可就大了,以后我们只顾着挖商社墙脚就好了;如果是后者,那么他会有足够的积极性吗?”
呃,这个问题可就诛心了,管委们热切地讨论了起来。这季国风平时不怎么开会,好不容易过来一次净添些麻烦。
张正义看了一眼史若云,她最近活动频频,显然是对七月份有想法,而且她一向是支持解放生产力的,这次她会有什么反应?
没想到她却坚决站在了保守的一边,拍案而起道:“不,这个口子现在一定不能开!所有股东牵头成立的独立公司,股权100属于商社,股东个人一点也没有!否则即使只有一点,也必将后患无穷!当然,如果他们干得好的话,全体大会可以根据公司业绩表现,给他们一点个人奖励,以提升他们的积极性,但是私有股权这种猛虎一定不能放出来!”
她这么一说,立刻引起了占多数的保守派管委的认同。这方案既保持了商社的领导又有一定的激励机制,正是适合现阶段社情的制度。
不过她刚说完这个,话锋一转,又继续说道:“不过嘛,我觉得这公司制度是可以向民间推广的,也应该允许土著商人成立自己的公司嘛。对于这些私营公司,就没必要做什么股权限制了,他们爱怎么分怎么分。实际上,现在已经有不少合股经营的商行了,我们也不用多做什么,只需要用更先进、更规范的制度去推动他们的发展就好了。”
她这么一说,又引来了不少管委的认同。不过张正义一边点头,一边却感觉不对,怎么老觉得这背后有东西呢?
季国风这时又提问了:“有道理……我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按你这么分,现在我们共有三种性质的经济组织了。
其一,是原先的东海商社名下产业,比如工业部的工坊、后勤部的商店等等。
其二,是股东主办的由贷款而生的公司,嗯,可以视为东海商社的子公司。
其三,是民间自办的私营公司。
这些商社的子公司,是从属于商社体系,还是等同于民间公司呢?我的意思是,现在我们商社部门之间的物资流动,都是无偿划拨的,但子公司也一样吗?比如说某子公司需要一批钢材,是直接领用呢,还是跟外人一样要拿钱买呢?”
这时,张正义和史若云不约而同地开口道:“拿钱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