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7此时(1 / 2)
虽然从这里过去工厂还有相当的一段距离,要走回去确实需要不少的时间,可能要走到天黑。可是对何荣几个人来说,让蓝古琴送她们也不太妥当。
已经让人请吃饭,哪还有再麻烦她送回去的道理,几个人拒绝道:“不用了,我们自己打车就好。”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慕晓语知道的,对于这几个能省一毛绝不多用半分的姑娘来说,她们宁愿走到天黑也不愿意出打车的钱。
因为她们今天本来也没有工作了,那么,赶回去也就没有多少必要,既然这样,就没有必要浪费这个钱了。
这样的想法,慕晓语能够理解,但是不怎么赞同,所以她坚持让蓝古琴送她们。
蓝古晴是个很不错的大姐姐,她看穿了这几个姑娘的性格,也看穿了慕晓语的用心良苦。对几个人说道:“你们工厂挺远的,我送你们过去吧,何况晓语这么说,估计是有什么不愿意让我知道的事情。正好趁这个时间错开省的我还要等她忙完。”
慕晓语并不反对这个说法。反正只要能够解决问题,怎么说都可以,怎么说都不重要。
几个人也真的以为她有什么私事要处理。
另外的人上车离开,慕晓语她两手插进兜里,仰望着天空喃喃自语道:“感觉就是个当妈的,啥事都要操心!”
这句话是她最常说的口头禅之一,对慕晓语而言,她的手底下这一大帮兄妹每个都是嗷嗷待哺的孩子,她必须要操心他们的衣食住行。这还不算,如果谁闯了祸,她还得承担责任和赔礼道歉。当老板不容易,这是慕晓语常常抱怨的。
倒是,她的兄弟们通常会说:“反正我是想要当老板。”这是当然的,虽然当老板操心,麻烦容不容,但是每个人都想要当老板。
不想当老板的员工不是好的兄弟,不想抢位子的兄弟不是好的合伙人。这是慕晓语的理论,在慕晓语看来,如果自己人都对这个位置不感兴趣,那只能说明这个位置毫无生趣。
蓝古琴送那几个姑娘回去,慕晓语一个人蹦蹦跳跳,向前走了十几分钟的时间,感觉身体已经被寒冷侵占,实在扛不住了才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去了南路皇城。
她喜欢这样。
‘在逆境中更适合思考’,慕晓语是这么觉得的,一个人只有走到逆境之中,才会更加真切的看到这个世界,只有走到逆境之中,才能够更加明白的看到自己。
因为人在逆境中的时候,总是会思考很多平时不会思考的问题。
‘人在逆境中的时候,更容易窥探到这个世界的真谛’。这应该算是慕晓语的座右铭了。很多常人以为常的事情,在慕晓语看来却是很奇怪的。
比如下雨天打伞,慕晓语觉得这件事很奇怪。因为慕晓语出门时不带伞的,如果身边有人而且刚好对方带着伞,那她肯定会躲在伞下,因为她不是傻子。但是如果是她一个人,她不会打车,也不会买伞,更不会叫人来接,她会淋着雨回去。
而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逆境更适合思考’。
慕晓语很快到了南路皇城,看样子蓝古晴还要十几分钟才能过来,她一个人的话是不喜欢逛街的,对慕晓语来说,一个人逛街,还不如躺在大街上睡一觉来得舒服。
不想逛街,就随便在旁边找个奶茶店,买一杯奶茶捧在手上,找个不错的位置坐下。
看到蓝古晴过来,过去挽起她的手臂,嗲声说道:“姐姐,可以买礼物给我吗?”
“不可以,我还想着今天要坑你多少才合适呢!”
蓝古晴的回答几乎是脱口而出,可见早就给她准备好这个答案。这当然是因为她知道:跟慕晓语逛街只能做两件事,想着怎么坑她,不要被她坑了。
逛街就是为了购物狂嗨的,而慕晓语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没有人能从她的嘴里平白扣走一毛钱,所以逛街的时候,跟她一起逛街的人一项都是会被她坑的吐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