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两百零二章 夏帝(1 / 2)
头顶烈阳高照,把花岗岩的地面晒得滚烫,从雷默斯身上滚落下来的汗水,滴落的了滚烫的花岗岩地面上,眨眼就被蒸发得干净。臷
雷默斯都忘了自己已经来到这个广场是第几天,而他每天来,就是在重复着一件事——摧毁自己的自尊,拼命的想要引起从广场上走过的那些沉默强者的注意。
“谁能帮我摧毁祖星的黑暗之塔,我雷默斯愿意成为他最忠实的奴隶,永远不背叛,无论让我做什么,哪怕要让我奉献上自己血肉灵魂我也愿意……”雷默斯嘶声力竭的在广场上怒吼着,像一个疯子,他拿出一把匕首,就用匕首在自己伤痕累累的胸膛上,刻下一道血淋淋的划痕,他想要用这种自残的方式表明自己的决心,也想要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广场上人来人往,一些人只是朝着他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就冷漠的走开,没有谁有兴趣过来盘问一句。倒是在雷默斯身边那些展示着自己才艺和姿色的妖娆女子,会让人多打量几眼。
之前雷默斯在这里,想要让自己当狗来吸引别人的注意,但他发现,这个效果不太好,因为有一次,真有一个牵着狗的男人来到了他的身边,轻蔑的看了他一眼,对他说,你连我的狗都打不过,却想要让我去为你对抗主宰魔神,你在想什么呢,是你疯了,还是当所有的神尊强者都是白痴。
雷默斯发现,自己真的打不过那个人的狗,那个人的狗是被人饲养的异种地狱犬,体型比狮子还大,而且动如闪电,天生自带火焰属性,身上的气息,明显比他还强。从那天之后,雷默斯就没有再扮狗,他拿出匕首,在自己赤裸敞开的胸膛上留下伤痕,如果有人愿意,他甚至可以剖开自己的胸膛,让人看看他滚烫跳动的心脏的颜色。
为了救赎祖星,为了结束祖星上的灾难,雷默斯愿意付出自己的一切,让他做什么都愿意,哪怕只有不到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愿意尝试,如果不尝试,则可能连这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因为雷默斯深知,凭他自己,要进阶半神,可能连万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进阶神尊。
这两天,罪恶魔都的人明显少了很多,只有以前的一半,自从两个多月前,罪恶魔都的那件大事发生之后,来往罪恶魔都的人反而就少了,一些住在罪恶魔都的人恐惧被神灵和强者的战斗牵连,离开了罪恶魔都,还有些人,则因为斗宝大会的结束,离开了罪恶魔都,现在的罪恶魔都,有点像散场后的剧院,又像是海啸后的宁静,连各大道场这些日子拿出来出售的神之秘藏都少了很多。臷
那件大事发生的那天,他也挤到了斗宝道场内,想看看开出神器的秘藏之王是什么样的,但他实力太过低微,在他来到斗宝道场的时候,他连那个人身边的千米之内都挤不进去,只能远远的看着,听着动静,但也是那一天,雷默斯终于第一次近距离感受了神灵和神灵之上的力量到底是什么样的,如果说那样的力量像大海,那么,他感觉自己只是水滴,如果那力量犹如烈日,那么,他感觉自己只是一根蜡烛,双方的差距就是这么大。
这些日子,雷默斯晚上做梦的时候经常会梦到那日的场景,想起那个人直面神灵时说的那几句话,偶尔,雷默斯也会在睡前幻想着,有朝一日,如果自己有那样的能力,不,哪怕自己只有十分之一的能力,自己也能摧毁祖星的黑暗之塔,结束无数人的苦难。
那日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进阶神尊,摧毁了那梦魇一样的黑暗之塔,在梦里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是梦,但哪怕这是一个梦,他都舍不得轻易的醒来,因为每次醒来,他都要面对冷酷的现实,每日都要遭受别人的冷眼,嘲笑,打击,否定,侮辱。
每一天,雷默斯从天还没亮就来到了这里,一直喊到天色黑下来,喊到脖子沙哑出血,喊到胸膛上又多了十多道血淋淋的伤痕,他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像是经历了一场大战的老兵一样,迈着缓慢沉重的步伐,准备返回他所住的桥洞。
在路过街心喷泉的时候,雷默斯把头埋到喷泉干涸的身躯,洗涤着他身上的伤口,也抚慰着他绝望的心灵,在他把头埋入到水中的那一刻,雷默斯总会想起小时候在他家门口的那条宁静的河流,那是一条美丽的河,河边长满了芦苇和鹦鹉草,河水清澈见底,站在岸边,就可以看到河底那些漂亮的石头,他和他的小伙伴们,会在炎热的天气里,跳入到河中,把头埋入水中,睁开眼,寻找水下那五彩斑斓的鹅卵石,尽情的嬉戏。
当雷默斯把头从水池里抬起来的时候,看到水池里的水倒映着头上天空中那血红色的微光,他恍惚间好像又看到了记忆中那条小河后来的景象——血水把清澈的河水染红,无数的尸体在河山漂流着,河边的芦苇和鹦鹉草在大火和烈焰中燃烧,河边的村庄变成了灰烬,那河水干涸了,那些漂亮的石头被暗红色的泥污和灰尘所覆盖,河床上布满了尸骨,一只只恐怖的魔物咔嚓咔嚓的踩着那些尸骨,在河床上游荡着……
“不……”雷默斯揪着自己的头发,感觉心如刀绞,发出一声低沉痛苦的呻吟,这痛苦和绝望,是支撑着他在这里日复一日坚持下去的动力。臷
大口大口的喘息让雷默斯的情绪慢慢的平静了下来,他像野兽一样甩着自己头发和身上的水滴,然后头也不回的朝着桥洞走去——他没有时间悲伤,他必须要休息好,明日才能继续来这里的广场上呐喊,他身上的伤口,也需要时间恢复。
一个多小时后,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在满天星光的照耀下,雷默斯穿过罪恶魔都那繁华的街道,终于来到了罪恶魔都西北郊区的一条河边,这里的河上有一座古朴的石拱桥,桥周围是一片森林,也没有什么住户和商家,桥下都是杂草,不会有人驱赶他,所以他可以放心的在拱桥那半圆形的桥洞,舔舐着自己的伤口——罪恶魔都的客栈和酒店的价格,不是他能承受得起的。
来到桥下,来到自己睡觉的地方,雷默斯坐在桥墩的背风处,才小心的从自己随身携带的空间装备中拿出几块干裂的肉干,大口的吞噬咀嚼起来。
那一件可怜的空间装备,容积不到一百方,放在许多高阶修炼者面前都未必会让人正眼看一下的东西,却是他身上最有价值的装备,那件空间装备里放的最多的东西,就是水和食物,还有少量的药物和一些他以前收集到的黄金,而黄金这种东西,对其他世界的普通人来说可能还算珍贵,但对高阶的修炼者来说,这也只是很普通的金属,甚至是建筑材料,没有什么特别的价值,在罪恶魔都这样的地方,丢一块黄金在地上,都未必会有几个人愿意去捡。
雷默斯刚刚吃完肉干,感觉自己的身上又恢复了一点力气,他拿出一件兽皮来裹在自己身上,就躺在桥洞下,闭上了眼睛,准备休息。
只是,刚刚睡下不到五分钟,雷默斯却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