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无头僧人无头案(1 / 2)
事情告一段落,胡忧自然是回了应天监交差,不过临走之前却也没忘了到县衙去转了圈,跟那李大山直言明说,这个王明,他罩了,给安排个闲职,好生对待。
事实上胡忧倒也不是圣母到随便看到个人,便又给钱又帮衬,他自然有他的想法,或许可以通过这两个衙役,多接点私活捞好处。
随后在王明感激涕零之下,唤出纸马,直奔河东郡。
荡妖部有专门记录案件卷宗的管事,每逢校尉返回复命,都需先去登记造册,记录下来。
河东郡的管事,是个老头,名叫何菖蒲,这老头也算的上三朝元老,据说打年轻起,便一直从事这个工作。
按说他什么没见过,不过当胡忧把偷偷切下来的半斤妖肉,扔在案上时。
老头还是一脸懵逼,疑惑道:“小子,这是什么?难道你要用猪肉贿赂我老人家?”
随后听完胡忧的解释,这何菖蒲方才摸出来个晶莹剔透的“火齐”闭上一只眼睛,仔细观察了起来。
少顷,他这才丢掉火齐,予以肯定道:“不错,此物的确有淡淡妖气环绕,可见是妖物身上取得,这次任务,算你完成了!”
胡忧纳闷,这老头居然也可以和宁采臣一般看出妖气?鬼气?是他本身的能力?还是那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火齐的功效?
看来日后可要多多结交一番,试试能否套出来具体怎么回事儿。
当然,完成任务并不会给胡忧什么特殊奖励。
只是叫胡忧拿出了腰牌,登记在案,胡忧偷眼观瞧,发现那卷宗上记录的倒是详细,时间,日期,姓名,案件,等一一记录。
最后又在他名字后面,记录上了任务成功,获得功勋一点。
看来这个任务还不算难,果然如胡忧所料,成功蒙混过关,他早就觉得,妖物千奇百怪,若是都要拎回来首级才算完成,岂不荒谬,毕竟很多妖物,压根就没有脑袋。
既然这样的话,以后我杀个屁妖,逮住先勒索一番,岂不美哉!
接下来的日子,胡忧闲来无事,每天依旧练拳练武,偶尔翻阅根本看不懂的薄册,夜深人静时,偷偷摸摸练练“天狗食月”
只可惜武技倒是蹭蹭见涨,那梅花枪也耍的似模似样,但是…薄册该看不懂依然看不懂,并没有什么所谓的经颂千遍,其意自现。
而老犬教的功夫,更是没练出个所以然来,搞到最后,甚至胡忧都觉得,莫不是这玩意只能狗练?人是根本练不得的?
又过了十天,就在胡忧想着是不是主动要求出去做任务时,上面来了委派。
这一次,距离稍微远些,发生的事情,也更加离奇。
案子是南山县报上来的,说是郊外靠山之处,有一座寺庙,名叫柳沟寺。
这寺庙地处偏远,香火不盛,仅有十几位贫苦的老和尚,平日靠着开垦出来的山地,耕种些粮食蔬菜,倒也能做到自给自足。
偶有路过的行人,常常到那里借宿,老和尚们也是慈悲为怀,分文不取。
事情的起因,是南山县有个叫孙太白的书生;路过柳沟寺,见天色已晚,便打算去寺中借宿一宿,哪成想他敲庙门一直无人回应。
随后发现大门并未闭紧,而是留有一条缝隙,于是他推门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