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病例六十四(1 / 2)
第六十四章父亲的鹦鹉3
虎皮鹦鹉, 是很常见的家养鹦鹉品种,性格亲人又活泼,寿命在10年左右, 据说最长的可以活到15年。
而现在这只在殷九竹和景旭面前的鹦鹉,今年刚刚5岁,“正值壮年”。
只不过,它未免太“壮”了!
殷九竹端坐在茶海后, 手里捧着王叔递给她的功夫茶,茶杯实在烫手,浅碧色的水面上倒映出殷九竹僵硬的笑容。
“小殷啊,”王叔高亢的笑声在耳边响起, “上次见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呢!!听说你现在也是个兽医了,你爸要是知道了, 一定开心!对了,你身边这位是……?”
仔细看去, 这位王叔的胳臂上、手指上满是鸟类的琢痕,伤疤叠着伤疤,真是见者伤心闻者落泪。他身后的阳台堆放着鸟儿的笼子和溜鸟台,透明的全封闭阳台玻璃几乎被鸽屎糊成了白色。
殷九竹不忍多看, 顺着他的话说:“这是我徒弟, 景旭。”
和她相比, 景旭实在可怜:他动也不敢动地坐在那儿,那只无法无天的鹦鹉从笼中飞出,把他当成了爬架, 尖尖的爪子拽着他的衣袖,顺着他的胳臂一直爬到了他头顶,然后两只脚爪这里抓抓、那里拽拽, 薅下来景旭的好几根头发,在他头顶做好了一个“窝”,然后才心满意足地趴下。
王叔惊喜里透着几分表演式的虚假:“哎呀,看来它很喜欢你徒弟啊!”
景旭:“……”
这份爱实在太过沉重,他担不起啊!!
殷九竹和景旭完全没有想到,殷爸爸留给女儿的最后“遗产”,居然是这么一只性格像极了大爷的霸道鹦鹉。
殷九竹盯着鹦鹉的时间太久了,鹦鹉感受到她的视线,突然脑袋扭过180°去看她。
刨除其他来看,这是一只品相非常漂亮的绿色虎皮鹦鹉。绿色的腹部宛如宝石,长长的蓝色尾翎拖在身后,又向着头部的方向一点点过度为明黄色。它的头部、背部、双翅都覆盖着一层层黑色的条纹,正因为这斑纹形似老虎身上的纹路,才得名“虎皮鹦鹉”。
殷爸爸当了一辈子兽医,自己却没有养过一只宠物,直到被迫提前退休,才为了排解寂寞养了这只漂亮的会说话的小家伙。
看到它,殷九竹几乎能想象出父亲坐在它笼子前,慢慢晃动摇椅的模样。
她在得知父亲养了一只鹦鹉后,幻想过很多次鹦鹉开口说话的样子。
以父亲的性格,应该会教它说吉祥话,比如恭喜发财、新年好;也可能教它背古诗,比如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殷九竹陷入了回忆当中,漂亮的鸟儿歪着头看她,突然开口:“——傻鸟,我是你大爷!”
殷九竹:“……”
她满腔柔情瞬间被搅的粉碎。
都说主人的宠物应该和主人有几分性格上的相似……但殷九竹横看竖看,也没从这只混蛋鹦鹉身上看到父亲的影子。
她父亲生前一句重话都没说过,这鹦鹉到底是从哪里学的这种脏口啊!!!
殷九竹笑容都要维持不住了。
在动物科学中,有一种专业名词来形容这种鹦鹉学舌的现象——“效鸣”。除了一般人熟悉的家养鹦鹉、鹩哥、八哥以外,其实乌鸦也有效鸣的天赋。
有些鸟天生声带发达,不仅可以学人语,还可以学家中其他宠物的叫声,如果主人同时养猫狗,那鸟儿还能模仿猫叫、狗叫。
只不过,它们虽能“效鸣”,却并不理解所学人语的意思。人若教它“恭喜发财”,它就只会说“恭喜发财”;人若教它“我是你大爷”,它便只能说“我是你大爷”。
殷九竹头疼极了:“王叔,这鸟怎么学了脏口啊?”
王叔摸摸鼻子:“咳,之前这鸟一直养在兽医站里,隔壁是个二流子,每天溜达过来逗鸟,结果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学会了。”
这鹦鹉在兽医站呆了好几年,猫猫狗狗见过,猪牛羊也见过,不知不觉就养成了这幅天不怕地不怕的嚣张性格。别说几只鸽子了,就算来一群鹅,它也敢飞到人家头上薅鹅毛!
王叔是退休之后搬来这小区的,哪想到不到半年的功夫,这只惹祸的鹦鹉就和鸽子结上了仇。
刚开始,只是一只鸽子和它有矛盾,但鸽子格外团结,呼朋引伴发展到十只、二十只……到最后数也数不清!
景旭不解:“可是鸽子是怎么听懂鹦鹉在骂它们的啊?”
殷九竹:“……”
景旭:“?”
殷九竹:“如果一个人用外语骂你,你就算听不懂,你也能通过他的肢体语言明白他的意思吧!”
这鹦鹉一边骂脏话一边炸开翅膀蹦跶,鸟语人语无缝切换,鸽子怎么可能听不懂?!
幸亏这阳台是全封闭式的,否则只要露一个小缝隙,估计这些鸽子就会钻进去把这只嚣张的鹦鹉拔秃!
虽然不能拔它的毛,但是鸽群也不是好惹的。它们每天三次定时来这里甩屎,不光污染王叔家的阳台,还连带着楼下的小区公用地都遭殃了。
物业带着保洁员来王叔家好几次,希望他能解决鸽群的问题。
王叔也想解决啊,谁想每天早上从鸽屎粪堆里醒来啊!若是得罪人,他可以带烟带酒上门赔礼道歉,但得罪了鸽子……鸽子又不抽烟喝酒!
于是,他只能换种思路——解决不了鸽子,他就解决得罪鸽子的鹦鹉吧!
于是如此这般,他多方打听到了殷九竹的联系方式,希望她能尽快把这只嘴臭的鹦鹉取走。
殷九竹看着那只无法无天的鹦鹉,心里也明白,之前王叔说自己要搬去南方找儿子,估计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殷九竹真不想接手这个大麻烦:“王叔,我的工作很忙,没办法照顾它,你有没有其他鸟友可以带它走?”
王叔苦着脸:“问过了,都问过了。”
这只鹦鹉成色这么漂亮,确实有不少人心动,但上门看过之后,全都躲得远远的。
大家是养鸟逗闷子,不是想请回去一只鸟大爷在家供着!
见殷九竹态度摇摆,王叔下了一剂猛药:“哎,小殷,这鸟你要是实在不想养,我也不强求……我干脆找个深山老林,直接把它放生了吧!”
“——不行!”殷九竹脱口而出。
这种家养宠物鸟适应了冬暖夏凉的空调房,也适应了每天有人喂食,它一点野外生存能力都没有,说是放生不如说是“放死”。
再说,这只鹦鹉是殷浩军生病后唯一陪伴他的小生命,它代替殷九竹见证了他生命最后的那段日子……殷九竹无论如何也舍不得就让它这样离开的。
最终,殷九竹只能咬牙认下了这只性格霸道的鸟弟弟。
王叔早把它的行李打包好了。鸟笼、鸟粮、鸟零食,还有零零碎碎一堆别的东西。他一边打包,一边哼着小曲,那副扬眉吐气的样子,让殷九竹哭笑不得。
因为鹦鹉实在“喜欢”景旭,呆在他头上不下来,如果下来,它就要拽秃他的头发,景旭只能忍辱负重,让它继续呆在自己脑袋上。
他早上特地用发胶抓了好久的潮男发型现在乱成了鸟窝头,而且这鸟窝里有一只货真价值的鸟!
身材圆润的绿色鸟儿昂首挺胸地卧在那里,猛的看过去,仿佛他戴了一顶绿色的帽子。
殷九竹小心把拴鸟绳的一端扣在鸟儿的爪腕上,另一段系在了景旭的尾指。银色的金属细链锁住了他和它,现在他们是命运共同体了。
景旭小声跟鸟儿说话:“鸟大爷,鸟大爷,你躺我头上没关系,但千万不要在我头上拉屎啊!”
殷九竹安慰他:“你放心,一般来讲鸟类是不会在自己的巢里排泄的。”
景旭:“……为什么我一点也没被安慰到呢?”
也不知道其他人是怎么知道这只聒噪鹦鹉要离开的消息,当殷九竹和景旭带着鸟儿走向小区大门时,就见小区物业和保洁都站在大门口,对他们“夹道欢送”。
物业经理堆了满脸假笑:“它是一只活泼可爱的鹦鹉,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欢乐,它要走了,我们还有点舍不得呢。”
说着,他转向景旭头顶的绿色小鹦鹉,伸手想要摸摸它,鸟儿张开尖尖的嘴巴狠狠叼过去,物业经理吓得赶忙收回手。
他虚伪地说:“一想到以后就看不到这么可爱的小家伙了,真是好遗憾呢。”
殷九竹也很虚伪地说:“您要是实在喜欢它,我也可以把它留下。”
物业经理吓了一跳,赶忙摆手躲开了。
景旭:“……”这到底算是哪门子喜欢啊!
王叔把两人一鸟送出了小区大门,因为带着动物没办法乘坐公共交通,所以殷九竹提前计划好,要租一辆车跨城开回去,三百公里的路只要花费四、五个小时。
提前租好的车子就停在小区外,王叔帮他们把鸟的行李放在车里,别看王叔嘴上嫌弃它,但他对它非常好。小玩具、高级饲料一点没少他给它,就连笼子都是选的极宽敞的,差点没能塞进去。
待一切收拾停当,也到了告别的时候了。
王叔毕竟养了它五年,虽然它嘴碎、嘴贱、爱惹是生非、经常挑衅其他野鸟、在家里喜欢撕手纸更喜欢啄人头发、四处排泄、挑食、不分昼夜的骂脏话、拔键盘帽、甚至还偷吃过小龙虾……但王叔还是爱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