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反输为赢,酒肉结交(1 / 2)
锦阳京清平坊内的小东市,一日的喧哗领先于各大市坊,五更三点晨钟响起,天光尚且朦胧,霓霞远在天边,便有人流车流如织,随着踏踏脚步、轧轧木轮以及青石道旁商铺移门开张,还有熟识商贩们热切的问好声,瞬时之间,就让长街清醒。
比起那些满载货物的牛车、骡车,更多的是推着简易木车的小商贩,还有些壮实的男子,肩上挑着硕大的箩筐,筐内或有炭炉、乌煤、装在粗布袋里的白面粉、绿油油尚且带着晨露的青蔬,甚至有本应活蹦乱跳,却因缚了翅翼、双脚而变得无精打彩的鸡鸭。
也有头上包着青花布,手里端着竹篾的妇人,她们多数经营着一些自制的布鞋、头巾、粗布衣裙。
散档便在市集内一字排开,有的支起大伞,生上炉灶,摆好桌凳,有的不过是用苇席往地上一摊,将各色货物摆放整齐。
小东市是针对于普通平民而设,油盐酱醋、吃穿用度,一应俱全。
却当然是没有那些锦缎金玉的奢侈物,更不见古籍书画、琴瑟琵琶这类雅物。
又过了一阵,随着穿着布衣的顾客源源不断地涌来,商贩们热情高涨,叫卖声此起彼伏,喧嚣非常。
依然是巳初时分,穿着一身粗布衣裙,挽着双环髻,钗环全无的腊梅姑娘,手挽竹篮,出现在小东市的人潮汹涌中,挑了些新鲜的蔬果,并豆粟粗粮,又在一条小巷口,从一对衣装简陋,却手麻利的夫妇经营的早食摊档上,买了两个新鲜出炉的白面馍,便悄悄拐进了一条相对僻静的巷道里。
小巷幽深狭窄,还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气息,道旁皆是泥墙木舍,可见居住的都是贫苦大众。
腊梅往里行了百余步,四顾一回,确定无人跟随,方才推开了一扇虚掩的已经颇为残破的木门,进入一个小小院落。
一个风烛残年、削瘦得皮包骨的老妪似乎听见了门响,颤颤威威地拄着木杖,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咪着一双已经浑浊无神的眼睛,看了好一阵,直到听见熟悉清亮的嗓音,喊了一声“姥姥”,才咧嘴一笑,那张沟壑从生、饱经风霜的面容,顿时洋溢出一种由心而发的喜悦。
腊梅疾步上前,将竹篮随手放在屋子外头的一张矮杌上,扶了老妪入屋,又转身拿出来了两个白面馍,放在炕几上头的粗瓷碗里:“姥姥先填填肚子,今儿个我买了些粟米,稍后给你煮碗粟米粥喝。”
老妪拉着腊梅的手:“姑娘先别忙,今早我已经吃了,这么些年,难为你和三顺那后生常来照顾,才让我这个老婆子安安妥妥。”说着,那双神采全无的干涩眼睛,难得地泛出些潮湿来。
老妪是孤寡,无儿无女,男人十年前也撒手而去,她因此大病一场,哭伤了眼睛,虽说不至成睁眼瞎,却也好不到哪儿去,往日靠着给邻人洗衣,混得几顿粗食,却终究是食不果腹,有次实在饿得狠了,出去市集里想讨口面汤果腹,却不想被一个无良商贩推搡在地,崴伤了脚踝,幸好遇见三顺这个心地善良、颇有侠义心肠的小伙儿,背着她去了药房治伤,又送她回了家里。
三顺见老妪实在孤苦可怜,便常常来帮衬,虽说也只能提供些粗茶淡饭,但对老妪来说,已经是活命之恩,后来腊梅得知,便也常来看望——宋嬷嬷与宋总管日日在国公府当差,自然无睱约束,罗氏也是个不管事的,要么领着宋茗回娘家,要么就是走门串户与人闲聊,耍叶子牌,故而腊梅只要午前赶回宋家,倒也不致让人发现她在外逗留。
这个地方,后来就渐渐成了她与三顺厮见之地。
听说老妪已经用了早食,腊梅微微有些诧异,正待细问,却听得门外忽然有个熟悉的嗓音,低谆悦耳:“我今日可算比你赶得早。”
三顺穿着件洗得泛白的青布衣裳,抱着双臂,斜倚在门框,虽然这时院子里已是阳光灿烂,但背光而立的男子,那笑容却更是灿烂几分。
腊梅忽而有些怔忡,曾几何时,她憧憬过这么平实无华地幸福生活,清早而起,洗手做羹汤,忙碌一场,却在他温暖的笑意里不察疲惫,送他出门,待他归家,夜里共对一盏豆灯,聊起一日琐碎,粗茶淡饭又有何妨,那就是她奢望的全部。
可宋嬷嬷高扬的皮鞭总是毫不留情地抽碎了她的念想,只以为那样的生活,注定与她无缘……直到今日,她似乎才感觉到一切或许不是奢望,幸运总算是眷顾了她,未来切实地让人期待。
腊梅婉然一笑,眼角的泪意,带着无法掩饰的欣悦。
这个似乎千篇一律的炎炎夏日,简陋的院子里,灰墙四围中,一树碧荫下,少年与少女执手相看,笑意纯粹。
似乎相识相知,历经数载,三顺是第一次在腊梅脸上,看到这般无忧无虑的笑容。
更多的喜悦与释然,一齐涌向三顺的胸口,猛烈涤荡,他双臂一紧,便将少女揽入怀中:“阿梅……我总算是……你不知道,每一次你遭那老虔婆毒打,我都恨不能将她碎尸万断,有时候干脆想带你逃出这地狱,浪迹天涯,可我还是懦弱了,不够坚持,想到你过着那样的日子,我却无能为力,实在是恨我自己,这下好了,那狠毒的混蛋再不敢苛待你,只要再过两年……五娘说了,一定会助你彻底脱离宋家。”
在这温暖的怀抱里,腊梅喜极而泣,也毫不犹豫地环上了三顺的腰,尽管轻柔……
三顺心中一震,忍不住用炙热的嘴唇,轻触少女的面颊,却尝到眼泪的涩意,更是忍不住吮吸起来,渐渐地,接近了少女的樱唇,轻微的碰触,却让两人皆是身子一颤,三顺的呼吸便急促起来,腊梅却慌忙推开了他:“三顺哥……我……”
三顺抬起手掌,拇指轻抚,替腊梅拭干了脸上的泪痕,目光温柔,不舍地在少女的面上缠绵:“两年不长,总有个盼头。”
是啊,比起从前黯淡无光的生活,这两年的确不算漫长,腊梅带泪而笑:“我从不敢想,真的会有这一天……昨日见了大长公主,她这么尊贵的人,却又那般和善,拉着我的手说了好一会儿话,还问我愿不愿意入国公府当差……”说起昨日面谒贵人,腊梅依然兴奋不已。
“宋氏想必大惊失色了吧,我恨不能当场目睹那老虔婆的模样。”三顺开怀大笑。
如果腊梅果真去大长公主身边当差,可真就成了宋嬷嬷的一颗眼中钉,她威风八面的日子无疑多了个隐患,若真是那样,也能让她尝尝提心吊胆的滋味,三顺只消这么一想,就忍不住兴灾乐祸。
“公主虽是美意,可我不过是粗笨之人,自知没有那样的福气,当然是婉拒了,公主还赞我果然是忠直的好丫鬟,赏了我一个玉镯,还让嬷嬷时常带我进去说话……这下好了,有大长公主的关照,嬷嬷再也不敢对我动辄打骂。”腊梅忍不住喜悦:“可惜,昨日未曾见到五娘,我真想当面叩谢她的活命之恩。”
“以后一定有机会,你急什么。”三顺微笑。
“能为姐姐寻回公道,又能与你……我这一生,也再无所求了。”
“当真?”三顺一挑眉头:“难道就不求将来与我子女双全,白头共老?”
腊梅顿时双靥染红,微微侧身一嗔:“油嘴滑舌。”
三顺唇角直抖,只觉得这样的日子,才真正叫做舒心,当然,他们未来的生活,更是值得期盼的。
腊梅神情却又是一肃:“五娘待你我皆有大恩,我卑贱无能,实在无从相报,三顺哥定要竭力襄助五娘,方才是知恩图报。”
“你放心,这些我都省得。”三顺眉目舒展,想起正值豆蔻年华的主子,虽说看上去还是个稚弱少女,却不废吹灰之力就让宋嬷嬷栽了跟头,将腊梅救出苦海,实在满怀钦佩:“我不说识人无数,可这些年来自负也有些眼光,竟从不曾见识过如五娘一般的贵女,深悉人心不说,又机智慎重,主子才不过十二岁,就有如此手段,将来必能成就大事。”
他丝毫未察,五娘不过是个闺阁少女,如今在他的心目中,却比那些王候将相也不弱,因此竟脱口而出能成就大事的话来。
“大长公主就是巾帼英雄,五娘又得她一手调教,自然是聪慧无双。”腊梅也毫不怀疑。
据此,他们两人,再加上绿卿苑里的夏柯,对五娘已是忠心耿耿。
一番卿卿我我,直到巳正时分,三顺才依依不舍地离了这简陋的院落,穿过小东市,一阵疾走,却往东兴坊行去。
与清平坊不同,这里的商铺虽说也经营着粮食茶酒,更多的却是客栈酒楼、赌坊鸡场。
虽说才是清晨,可鸡场里已经是人声鼎沸,院落木栅之畔,既有锦衣纨绔挽着袖子高声呐喊,又有布衣赌徒把着栅栏跺脚助威,个个瞪圆了泛红的眼睛,盯着栅内黄土场上,两只高足长颈,朱翼乌尾的斗鸡,一群人和两只鸡,都是同样的虎视眈眈。
三顺四顾一周,不动身色地靠近了一个二十岁上下,穿着福纹绸衣的男子,也学着周遭赌徒的模样,挽起袖子呐喊了一阵。
两只斗鸡你来我往、鼓翅飞啄,腾起黄尘如雾,绒羽遍地,一刻转眼而过,胜负才分。
“真他娘晦气!”绸衣男子一掌拍在木栅上,瞪眼看着那只落了败,躺在血泊里折断了脖子的斗鸡,一口唾沫喷了出去。
显然,他押错了赌注。
四周也爆发出一串骂娘的激愤言辞,只有少数人赢了钱,接过鸡场伙计递上的木筹,摩拳擦掌的准备重新下注,再有两只生龙活虎的斗鸡被扔在了场子里。
“这一次,我看好甲筹。”三顺毫不犹豫地抛下一根木筹,在场子里挂着甲字的箩筐里。
边上立即有人提出异议:“乙筹这只可是西域引进的品种,翼羽呈红褐色,最是凶猛,三日前连赢两场,一战成名,今儿个才是首场,哪里有输的道理!”说完,那人毫不犹豫地把木筹扔进了另一个箩筐。
那人显然是鸡场常客,很有些人都跟着他落了注。
三顺但笑不语,只抱臂旁观。
绸衣青年看着渐渐满筹的乙筐,想到自己已经连输了几场,便将赌筹捏得死紧,犹豫了一阵,还是问三顺:“兄弟可有把握?”
三顺睨了他一眼,默了一默,用手掌挡了嘴,附向耳畔说道:“乙筹虽是名种,但瞧瞧今日那状态,似乎亢奋太过;你再看看甲筹,羽毛紧骤、身架利落、这体型就是极品,毛色不说,一看就是乌云盖雪,再观其冠,小而细致,最后看腿爪,七瓣腿、十字大爬爪,所谓小头大身架、细腿线爬爪,甲筹无不符合,战力不容小觑,必有一番恶斗,那乙筹开头或能占些优势,但遇到这般出色的对手,后盘必将力竭,十之八九会折殒。”